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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做出全面部署。
此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到6月底结束,为期100天。重点排查摸清获得许可的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各环节企业,摸清达不到许可标准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食品摊贩和未取得资质的保健食品经营者的底数,建立监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通过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查申报、市县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门入户逐一核查、省局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与媒体明察暗访结合等措施,全面排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存在的各类不安全风险因素,分析研判和把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在大排查中坚持查打并举,对专项行动中发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者许可证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涉嫌犯罪或暴力抗法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食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并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通过本次专项行动,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全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