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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政府拿出100万奖励食品安全问题举报者
时间:2014-03-18 20:14  浏览次数:

  从昨日起,延边开始实行《延边州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奖励举报办法》,延边州政府每年拿出100万元奖励食品安全问题举报人。这是记者从昨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延边州食品安全办公室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金成民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延边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连续几年将其列为重点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延边的食品安全态势逐步平稳向好。但是,危害群众食品安全的案件依然屡有发生。一方面,监管范围点多面广,全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近3万户,而执法人员和力量严重不足,监管难度日趋加大。其次,近年来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又呈现出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的特点,仅靠政府部门监管力量有限,难免存在隐患和漏洞。从近期查破的几个重大危害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来看,多数案件线索都是依靠群众举报获得。事实证明,要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从依靠政府部门向动员社会力量转变,用群众的眼睛延伸监管触角,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打响全民食品安全保卫战。

  奖励办法制定的目的有四个:一是为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延边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二是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线索;三是及时发现、控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四是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全社会参与氛围。

  金成民就几个关键问题详细说明:

  1、如何举报?

  拨打0433-8333999,这是延边州食品安全办举报监督中心的电话,也可登陆州食品安全网站,网站专设举报栏,有各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2、举报哪些内容将获得奖励?

  举报范围涉及食品生产、经营、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一共分为八个方面:

  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或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的,使用回收食品或废弃油脂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的,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的;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的;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等八种食品违法行为,这也是通过这几年的专项整治情况制定的举报奖励范围。

  3、如何兑现奖金?

  奖励等级分为四级,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办案单位调查处理的结论相符程度以及举报人的配合情况,按照举报案件等级和实际罚款金额,举报奖励额度分为不超过8万元、5万元、3万元、100元-1000元等四个级别,即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最低不低于100元。

  4、奖励发放程序。

  延边州食品安全办统一受理举报案件,根据举报内容委托各相关监管部门。各部门接到举报案件后,第一时间对举报事实予以调查、认定,并及时将调查结果报州食品安全办。州食品安全办根据事实情况,对举报奖励级别予以确定,经过核实后及时向举报人员兑现奖金。

  5、关于保密制度。

  “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要最大限度地保护举报人。首先,奖励举报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并确定为机密级档案,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管理举报材料和记录,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将其姓名、身份、居住地公开或泄露,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其次,举报人在领取奖金时,只要被确认事实,经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证实,可不予提供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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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