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我区法院审结消费维权案397件 职业打假成主力
2014-03-19 09:04:30 来源: 本站原创 编辑: 齐云尚
日前,记者从区法院了解到,2013年至今,区法院共受理消费者维权案件435件,审结结案397件,其中,判决结案12件,调解结案55件,撤诉结案330件。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职业打假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占到了八成,已成为消费维权案件的主力。
案件多涉食品、保健品、生活用品
截止3月14日上午数据统计,自2013年以来,区法院共审结消费者维权案件397件,全部在规定审限内审结;其中,调解结案55件,判决结案12件,撤诉结案330件。
“案件大多涉及食品、保健品、生活用品等。”区法院民一庭法官熊月分析,与2012年相比,此类案件的审结总数有所上升,撤诉案件占了很大比例,多数是由于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原告主动撤诉。
“另外,12件判决结案都是消费者胜诉,说明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维权方式也更理性,举示证据也更加有力。”
职业打假人成消费维权案主力
3月13日,在南岸区法院民一庭公开审理的一起维权案件中,职业打假人强某再一次坐在了原告席上。
强某今年73岁,自2009年以来开始从事职业打假,算得上是一位“资深”打假人。这一次,和他打官司的是一家百货超市。
强某认为对方销售的某品牌牛奶,因产品名称未反映出产品真实属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因此,他要求被告赔偿货款损失58元,并支付10倍赔偿金额580元。
“像强某这样的专业打假人还有不少。”承办法官邓小晶说,如今,在众多类型的消费维权案中,尤以食品、保健品和日常用品等为代表,职业打假人占了绝大多数,他们大多年龄在三、四十岁左右,且多为男性。
“职业打假人所涉诉的案件产品质量基本都没有问题,不包括霉变、质量过期等,而是涉及虚假宣传、产品外包装标识、标签等,而这些恰恰正是应当规范的。”邓小晶说。
有利于规范市场
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对于‘职业打假人’这一称呼,你的看法是什么?”记者问。
“肯定是有一定的收入,但那并不是最重要的。”强某告诉记者,从事职业打假以来,他打过大大小小100多个官司,少的几十块钱,多的几千元、几万元都有,但是,花费的时间、精力也多。
退休后在家没事,强某会恶补相关的法律法规,翻看与法律相关的书籍,走到哪儿还会带着一本黄色的《食品安全法》小手册。强某说,这本小册子他在每个官司中都会用到。
“我打假不仅仅是打个案,更多的是通过这一行为规范商家、企业的行为,促进他们正规经营。”强某说。
“有人对职业打假人这一身份存有质疑,但从法律角度说,他们也属于消费者。尤其是新《消法》颁布之后,并没有将职业打假人排除在消费者范畴之外。”邓小晶说,“从某种程度上说,职业打假人在规范商家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方面起着积极作用。”(记者 胡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