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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销售病死猪黑心商贩被判刑
时间:2014-03-20 08:29  浏览次数:

原标题:加工销售病死猪 黑心商贩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吕峰 通讯员周道海) 明知病死猪肉危害人体健康,仍利欲熏心加工销售。近日,经河南省正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刘富前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正阳县是河南省生猪养殖第一大县。一部分散养户由于缺乏养殖技术,饲养的生猪病死后没条件进行无害化处理,这让一些利欲熏心的人找到了挣钱的门路。2011年11月以来,正阳县袁寨乡农民刘富前利用农村一些散养户病死生猪不能及时处理的空当,上门收购病死生猪,经自己屠宰、煮熟加工后掺到好猪肉里销售。

  2013年5月17日,刘富前在加工病死猪肉过程中,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病死仔猪11头,病死猪肉118.9公斤。到案后,刘富前主动交代了其多次收购、加工、出售病死生猪的犯罪事实。

  经检测,查获的病死生猪及猪肉中含有猪瘟病原、猪繁殖与呼吸系统综合征病原及猪圆环病毒病原,食用后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

  据了解,2013年以来,正阳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与公安、工商、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收集掌握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线索,共审查批捕“病死猪”、“毒豆芽”、“工业松香脱毛”等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13件15人,提起公诉15件17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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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