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4月4日,记者从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和市领导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前一段天津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取得的成果,确保春夏之交和五一节期间食品安全,经市食安办领导研究,决定从4月8日至5月8日,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专项整顿月工作。
专项整顿工作要求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食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风险排查要全覆盖,专项整顿要彻底,严惩违法要零容忍,严格监管要重实效”的总要求,开展拉网式风险排查,切实把当前本市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出来。
要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进行风险排查。种植养殖环节以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其他农业投入品等为重点。生产加工环节以产品配方、原辅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和仓储运输、超范围限量食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两超一非”问题等为重点。流通环节以索证索票、进货台账、查验记录、过期食品和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等为重点。餐饮服务环节以经营单位在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加工操作过程生熟分开、餐饮具清洗消毒、留样制度落实、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餐厨废弃物处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为重点。畜禽屠宰环节以私屠滥宰、注水、瘦肉精、病害肉、垃圾猪等为重点。
同时,各区县、各有关部门既要按照职责“分兵把口”,又要顾全大局,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密切配合,综合执法,形成合力。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紧密衔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严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的犯罪线索,严禁以罚代刑。(记者赵首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