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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农药最残留限量标准》印发 增加1357项标准
时间:2014-04-08 18:53  浏览次数:

  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联合发布公告(2014年第4号),根据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同时废止。

  根据《食品中农药最残留限量标准》(GB2763-2014),新标准比GB2763-2012有以下不同:

  (1)对原标准中苯菌灵、氟虫氰和烯啶虫胺3种农药残留物定义、2甲4氯(钠)等9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等信息进行了核实修订;

  (2)增加了胺鲜酯等65种农药名称;

  (3)增加了1357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4)增加15项检测方法,删除1项检测方法标准;

  (5)对资料性附录A进行了修订,细化了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增加了小黑麦等66种食品名称。

  以下是文件原文: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公 告

  2014年第4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农业部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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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