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本网讯(记者乌瑞军)4月8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自治区教育厅、交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旅游局、监狱管理局及自治区政府机关事物管理局等七家单位分别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作协议书》。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与多家单位合作,充分发挥各单位的监管优势,有效利用各单位的监管资源,加强对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内蒙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自治区食药监局局长杨玺表示,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工作和工作重心在基层。自治区层面合作协议签字后,协作各方面将通过加强示范、督促和指导,推动基层相关部门加强合作,逐步形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合作机制,共同治理百姓“餐桌上的污染”,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处于食物供应链末端,具有风险积累的特点,学校餐厅、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监狱食堂、高速公路服务区餐厅、旅游景区餐厅、福利院食堂、养老院食堂、机关食堂等集体餐饮场所及其分布在校园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的食品超市,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合作协议的签订,对于自治区食药监局与这些场所的管理单位加强配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