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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与村两委的关系探究(2)
时间:2014-04-23 10:53  浏览次数:

  (四)社区领袖领办合作社

  社区领袖是指长期在村庄任村书记,将带领村民共同致富作为一种使命,在村民中具有高度权威性和认同感。在社区领袖创办的合作社中,理事长同时也是村书记,或村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尽管身兼双职或多职,但他主要还是以社区的掌舵人身份出现,即使是在打理合作社事务,也难以改变他在村民中的领袖地位。

  案例1: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东长寿村蔬菜和灌溉合作社②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东长寿村蔬菜和灌溉合作社的理事长同时也是东长寿村的村书记和村主任。他自1995 年开始就担任该村的村书记,2005 年又兼任村主任。18 年的书记生涯,使他在村民中享有较高的威望。为了调整村庄的产业结构、保障农业灌溉用水,他领办了蔬菜合作社和水利灌溉合作社。蔬菜合作社共有60 户社员,投资80 万元,单个社员最少投资1 万元,最多(村书记)投资20 万元。合作社与山西将军红农业公司合作,发展设施蔬菜种植。水利灌溉合作社社员为全体村民,负责管理和维护全村的水利设施,制定水电费的收取标准。水利合作社的社员代表大会成员同时也是村民代表大会成员,两个会议往往同时举行。合作社所在村还有农机、养鸭、养猪和林业合作社,都是在村书记的动员支持下组建起来的。除负责村庄事务外,村书记自己还经营一家消防器材公司,同时还拥有将军红公司30%的股份。

  案例2:山东省枣庄丰园池田藕合作社③山东省枣庄丰园池田藕合作社位于山东省枣庄腾州市山亭区冯卯镇南赵庄村,是由村书记赵启朴于2005 年创办的。赵启朴自 1993 年担任南赵庄村村书记后,就开始带领村两委探索村庄发展之路。经过多方摸索,最后决定依托村庄丰富的水洼地资源种植池田藕。在他及村两委的示范带动下,全村的池田藕产业迅速发展起来。为了取得更高的经济效益,2005 年,赵启朴发动种植大户成立了合作社,社员只需每亩交纳100 元的服务费,就可以享受合作社提供的统一建池、下苗、施肥、管理、销售等一系列服务。合作社的藕苗是全国最好的高产优质品种,远销全国各地,为合作社及社员带来了滚滚

  财源。赵启朴在1993 年以前就是很有社会影响的村庄能人,曾带领本村100 多人外出打工。1993 年,在老村书记的盛情邀请下,他回家乡接替村书记职务。在带领村民发展池田藕并组建合作社的过程中,他的威信不断提升,先后被选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市人大代表,并当选副镇长。

  上述两个案例的共同特征是:

  第一,合作社理事长长期由村中的权威人物村书记担任。近 20 年的村书记生涯使他们获得了村民的高度认同,在村民中享有较高的威望。无论是在村里,还是在合作社中,人们都将他们视作当家人。村两委和合作社理事会换届选举对他们来说只是履行程序,他们在村中的领袖地位是难以撼动的。(2)领办人作为社区领袖,具有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使命感。他们将合作社作为发展村庄经济的平台,带领村民共同致富。这种使命感,使他们在管理合作社和组织动员村民加入合作社时不遗余力。例如,东长寿村村书记在蔬菜合作社集资额不足的情况下,补足余额20 万元;南赵庄村赵书记在组建池田藕合作社时,带领村两委成员挨家挨户做动员,给村民讲解联合起来的好处。(3)合作社及社区发展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由于具有权威地位,社区领袖不会受村两委和理事长换届的影响,村庄发展和合作社发展均有着稳定的预期和长远规划。社区领袖的个人资源

  和社区资源叠加在一起,增强了社区的发展能力,而社区权力的稳定性是这种发展能力具有可持续

  性的前提和基础。

  三、村域内非村干部领办的合作社

  由于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准入门槛很低,五个人就可以组建合作社,且无出资额限制,因此其规模一般偏小,大多局限于在村域范围内。浙江大学曾于2009 年7~9 月和2010 年1~2 月对全国10省29 个地区100 多家合作社、300 多个社员进行过调查,其结果显示:有70%的社员来自本村,有23%的社员来自邻村,有 7%的社员来自其他村(郭红东,2011)。从不同的创办主体来划分,中国农民合作社可以分为大户领办型、企业领办型、村干部领办型等。而这几种类型的合作社在村域范围内都有所呈现。为了集中阐释合作社与村两委的关系,并与村干部领办的合作社相对应,笔者将村域内大户领办型合作社、企业领办型合作社等并称为村域内非村干部领办的合作社,并探讨这类合作社所呈现的与村两委之间的多样化关系。文中所探讨的村域内合作社也包含以本村社员为主的跨村合作社。村域内非村干部领办的合作社与村两委的关系,依合作社所发挥的功能以及村两委的执政能力,可以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村两委依托型、合作共赢型、博弈制约型和村两委监管型,这四种类型的关系各演绎出不同的行为逻辑。

  (一)村两委依托型

  在村两委依托型关系中,村两委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将各种类型的合作社作为发展经济的平台,给予多方支持;合作社在村两委的扶持下不断发展,成为村民致富的载体。

  案例1:山西省寿阳县景尚乡禹家寨蔬菜合作社①

  禹家寨蔬菜合作社成立于 2007 年 8 月,入社成员 123 户,其中有一多半来自禹家寨村。禹家寨村是个蔬菜种植村,辖5个自然村。合作社理事长尽管不是本村人,但由于长期从事蔬菜营销,与禹家寨村有着密切联系。合作社在村两委的支持下组建并运行。村书记在村内享有较高的威望,“选举时没进行任何拉票,获得所有党员的认同”。《合作社法》颁布后,村书记做了大量的宣传动员工作,为村民讲解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动员村民入社;在合作社运转过程中,村书记及时解决合作社所遇到的难题,例如帮助合作社联系用工,在合作社流转土地时协调其与村民的关系等。村书记在蔬菜合作社中任常务理事。

  案例2: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区上岗镇仓冈村合作社②

  仓冈村是一个农业大村,有3600 亩耕地,2200 户农户,2012 年的户均纯收入为1.24 万元,其中1/3 来自农业。《合作社法》实施后,村里先后组建了土地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粮棉收购合作社。村书记已在该岗位上任职 7 年,之前还担任村主任 8 年,担任村会计 12 年,在村民中享有较高威望,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除了十几亩的粮田外,村书记没有其他经营项目,他将精力主要花在对村庄的管理和为村民服务上。为了便于村庄的土地流转,他不取报酬,担任土地合作社理事长;为了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解决村民耕作辛劳问题,他发动村中的农机户,组建起农机合作社,承担了全村土地的耕种和收割任务;为了确保村民的粮棉等农作物实现顺利销售,他支持村中的粮棉大户组建粮棉收购合作社,并在合作社遇到资金回笼问题时及时与客商和村民沟通协商,以确保粮棉销售款及时支付。不过,村书记并没有在合作社入股,“如果入了股,老百姓遇到问题就不好说话了”。他自己坦言:“谈经济收入不要做干部,谈人生价值则做干部”。他希望自己能成为吴仁宝式的好书记。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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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