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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红古区食药监局加强应急管理 确保食药安全
时间:2014-04-25 16:14  浏览次数:

  原标题:兰州市红古区食药监局工作纪实

  2013年以来,兰州市红古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统一协调,全面安排部署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去年初,由区食药安委办组织召开了全区2013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3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与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区食药安委办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议4次,区食药安委会起草印发转发文件43份,对各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由区食药安委办组织,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工商、质监、工信、食药等部门参加的“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共4次,有效地确保了节假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由区食药安委办组织协调,分别由各职能部门牵头开展的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有:“早餐夜市食品摊点”、“烧烤食品”、“问题乳粉”、“问题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肉及肉制品”“酒类商品”以及保健食品打“四非”,药品安全“两打两建”等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了食品药品市场;开展了“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由区食药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重大会议活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的保障了我区两会、高考、中考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食药安委办组织人员重新修订了《红古区突发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了红古区重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及联络人名单和重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名单。11月8日,由区食药安委办牵头组织,开展了2013年市区两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通过演练,全面提高了该区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检验了红谷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同时,锻炼了应急处置队伍,强化了队伍反应能力,及时发现了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体系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认真落实市政府为民兴办实事目标任务,对已授牌的放心消费企业(门店)进行全面的跟踪复查,实施动态监管。截至年底,全区创建食品经营示范门店11家,零售药店放心消费门店17家,医疗器械经营示范单位2家,评选市、区级“文明餐桌示范店”10家。

  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强化企业首负责任。按照区政府与该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层层分解,与科室负责人签订了行政目标责任书。为了强化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该局召开了学校、企业事业食堂负责人培训会2次,文明餐桌、量化分级餐饮单位负责人培训会2次,全区涉药单位负责人集体约谈会1次,药械质量通报会4次,向2012年度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失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发了警示告知书4份,,与行政相对人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239份,药械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承诺书各182份。向全区50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印发了化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及台账管理规定。

  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今年,该局共确定重点监控单位48家。其中:餐饮单位23家(包括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和企事业职工食堂),药品生产企业1家,医疗机构12家,药械经营单位12家。截止目前,重点单位监督检查频次4次以上。

  截止年底,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91家,年检复核108家,备案餐饮单位48家。已完成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总数447家,其中A级5家,B级13家,C级429家,总体量化分级评定率达96%,培训餐饮从业人员2066人。药品经营企业许可验收2家,许可信息变更3家,GSP跟踪检查1家,注销2家,培训从业人员327人。保健食品经营备案36家,培训从业人员53人。

  食品执法检查,累计出动车辆45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864余户次,检查覆盖面达100%。药械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执法车辆340余台次,检查药械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共计419家次,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1起,责令改正4起,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和添加剂共计214公斤;查办药品违法案件16起,结案15起,责改26家,销毁不合格中药饮片300公斤;查处保健食品案件1起,罚没款累计39905.1元。处理各类举报投诉16起,移交相关部门查处2起,经调查立案查处2起,对举报人进行了现金奖励,举报核实率100%。

  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四期,共抽样21个品种,74份样品,对60家餐饮单位的餐具进行了相应抽检,不合格4份,已送至兰州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共涉及96家餐饮单位。抽验中药饮片23个品种,44批次。收到检验报告9份,合格7批次,不合格2批次,已立案查处,其余检验结果未出。抽检医疗器械2个批次,检验结果未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截至目前,提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表287份,完成率278%,可疑医疗器械事件报表30份,完成率125%。

  2013年8月份,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启动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于8月19日印发了《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明确由区编办牵头,区食药局等相关单位配合,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食药体制改革工作。9月13日,红古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出台,规定区食药局内设机构6个,设置食品药品稽查局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个直属机构、7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派出机构。在区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拨付100万元改革配套经费,为新机构采购执法车辆10辆及办公设施,定做执法服装60套,确保新机构有条件顺利履行新职能。10月14日红古区食药局率先于全市其他县区揭牌组建成立。目前,区食药监管各机构人员、办公场所、执法设施设备逐步到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以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利用这一平台对食药监管人员及行业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店及放心消费企业创建评选活动,指导企业提质量、上水平,倾力打造食品药品放心消费环境;开展有奖举报投诉活动,利用短信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调查处理,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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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