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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实施三个月霸王条款仍存在 开瓶费变身“洗杯费”(2)
时间:2014-06-18 15:02  浏览次数:

  “消费者在餐饮消费时如发现经营者存在‘霸王条款’,可拨打12315举报,由工商部门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要坚决对以上违法行为说不,维护自身的权益,选择合法经营的商家消费,用‘脚’对经营者进行投票。”朱永平提醒消费者。

  解读二 法律未禁止收取服务费

  支招酒楼:设两种菜牌选择

  不过,对于加收服务费的做法,朱永平则给出了另一种解释。“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并未禁止经营者收取服务费。但是收取服务费,经营者必须在消费者消费前明确告知和提醒,且这个服务费必须是特殊场地使用、额外提供服务的收费,是餐饮之外的费用,要合理收费,收取的服务费价格也要和服务质量相适应。”

  朱永平还表示,并不是酒家提前告知消费者有其他费用,就是不违法,而是要看收取的费用性质是否合法,是否是对消费者公平合理的收费规定,“还要看有无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强迫消费者接受不公平的服务”。

  对于调查中提到的,酒楼认为包间成本高于大厅,不收附加费会亏钱的说法,朱永平也给酒楼支招——可以设计两种菜牌,供大堂使用的菜牌单价比包间的便宜一些,由消费者自主决定选择在哪里消费。(羊城晚报记者 吴珊)

  (责任编辑:施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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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