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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靖远县工商局加强超市分装食品监管
时间:2013-12-20 08:47  浏览次数:

工商执法人员检查超市分装食品

工商执法人员检查超市分装食品

  白银8月27日电(见习记者 袁亚光 通讯员 陈华雄)8月27日,从甘肃靖远县工商局获悉,该局执法人员近日在对超市的小分装食品袋进行检查时发现,超市把购进的散装食品重新进行分装后,包装标签上仅标注了产品名称、单价、重量、保质期、分装时间。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该工商执法人员要求,超市必须确保购进的散装食品大袋外包装上标注生产厂家的名称及相关生产日期等内容标注,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履行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职责。同时,超市必须在分装食品外包装上标明与相对应食品大袋外包装上相一致的生产厂家的名称及相关生产日期等内容标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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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