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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解读:2013年公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2)
时间:2014-01-14 22:51  浏览次数:

  热点概况:

  2013年3月8日,消费者投诉称,其购买的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中出现黑色不明物。4月10日,京华时报撰文称农夫山泉执行的产品标准“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在砷、镉等毒理指标上宽松于两个强制性国标——《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国家标准(GB19298-2003)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即自来水标准),并在之后引用专家观点指出农夫山泉不如自来水。

  农夫山泉回应称,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既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也遵守国家标准,而且产品品质始终高于国家现有的任何饮用水标准。浙江省质监局表示,2011-2012年对农夫山泉天然水抽查13批次,全部合格,同时否认为农夫-山泉量身定标准。广东省质监局也表示,未发现劣质农夫山泉。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企业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其执行的地方标准不应与国家标准相矛盾,且相应国家标准公布实施之后,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特邀专家:

  史贤明 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中美食品安全联合研究中心主任

  专家观点: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浙江省的《瓶装饮用天然水》(DB33/383-2005)过去严于国标,农夫山泉执行地方标准,无可非议;在国家颁布实施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修改更新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情况下,浙江省的地方标准并没有及时更新,企业没有及时全面采用更高标准,这有不妥之处。媒体监督是应该的,但不应夸大负面之处、不应反应过激。

  结论:

  企业在标准的使用上存在不当之处。但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非食品安全事件。

  建议:

  食品企业不仅要保证食品的安全,而且要关注相关法规标准的变化与更新,依靠专家咨询和培训,知晓并向公众宣传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与管理规范。知名企业更需要用高标准要求自己。《食品安全法》需要严格贯彻实施,标准的调整与规范需要加快推进。

  5、“掺假羊肉”

  热点概况:

  2013年5月,江苏江阴犯罪嫌疑人卫某等以狐狸、水貂等未经检验检疫的动物肉制品制售的假羊肉,以羊冻、冻羊糕等食品形态流入了沪上9家熟食店;而周浦万达广场品尚豆捞坊销售的所谓“羔羊卷”经检验掺入了猪肉和鸭肉,涉嫌销售假冒食品,欺骗消费者。

  “掺假羊肉”是利益驱动,违法分子不顾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掺假羊肉”法理难容。一些火锅店对“掺假羊肉”心知肚明,但面对监管,却习惯将制售假肉的责任推给供货商。检测成本和技术的现状客观上也造成了“掺假羊肉”难验证的情况。

  特邀专家:

  王守伟 教授级高工、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主任、

  国家肉类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专家观点:

  “肉品掺假售假”属于严重的商业欺诈行为,但“食品安全”问题与“标签标识(或欺诈)”问题属于两个不同层面的风险问题。如果只是用猪肉、鸭肉、鸡肉等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低价肉类产品冒充牛肉、羊肉等高价肉类产品,且无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其他违规现象,属于标签标识或商业欺诈问题。而如果用狐狸、水貂等未经检验检疫的皮毛动物肉冒充其他肉种,因存在致病、重金属污染等潜在风险,则既属于违法使用非食用原料的食品安全事件,又属于商业欺诈,应两罪并罚。

  结论:

  狐狸等皮毛动物肉冒充羊肉属于食品安全事件。

  建议:

  (1)餐饮和肉品加工企业应加强自律;

  (2)逐步加强肉类掺假定性和量化鉴别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6、三品牌奶粉检出反式脂肪酸

  热点概况:

  2013年7月一家港媒报道,其委托进行的一项检测发现,3品牌国产婴儿配方奶粉中,每100克奶粉检出含0.4~0.6克反式脂肪酸,但含量并未超出内地和国际安全标准。该报道被部分媒体转发后,标题被修改为“XX奶粉被曝含反式脂肪可诱发心血管病”等耸人听闻的话语,一度引发广大消费者担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随后发布公告称,经检测,国产和进口婴幼儿奶粉均含有反式脂肪酸,但含量符合国家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规定,婴幼儿配方奶粉反式脂肪占总脂肪含量不得超过3%。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的《中国居民反式脂肪酸膳食摄入水平及其风险评估》报告显示,我国居民通过膳食摄入的反式脂肪酸所提供的能量仅占膳食总能量的0.16%,远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1%的限值。

  特邀专家:

  李宁 研究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

  专家观点:

  食品中反式脂肪酸有两个来源。一是来源于天然食物,主要来源于反刍动物,如牛、羊肉、乳和乳制品,因此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均可检出反式脂肪酸,母乳中也会含有反式脂肪酸。二是加工来源,主要是植物油的氢化、精炼过程,食物煎炒烹炸过程中油温过高且时间过长会产生少量反式脂肪酸。

  我国《婴儿配方食品》标准(GB 10765-2010)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应使用氢化油脂,而且婴儿配方食品对反式脂肪酸的最高限量做了规定,不得超过总脂肪酸的3%;此次媒体报道中的3款国产婴儿配方奶粉中检出反式脂肪酸是天然带入的,不是人为添加的,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因此,这次的媒体报道有严重误导作用,政府和社会都欢迎媒体监督,但坚决反对这种无端的误导行为。

  结论:

  国产和进口婴幼儿奶粉均可能检出含有反式脂肪酸,此次事件媒体有误导行为,非食品安全事件。

  7、对胶原蛋白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质疑

  热点概况:

  2013年5月,一则声讨胶原蛋白口服功效的微博引发了各界对胶原蛋白的关注。6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包头市东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胶原蛋白产品涉嫌违法宣传被查处。7月《焦点访谈》关于“胶原蛋白美丽神话”的报道令事件升级,10月一篇涉及部分品牌胶原蛋白产品未检测出胶原蛋白的媒体报道,令消费者再度陷入恐慌。目前全国只有26个厂家的32个胶原蛋白品种获得“卫食健字”批号,但市场上销售的这类产品不下百种,而且几乎都打着保健品的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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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