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林认为,这种可预见的损失应当包括因为原材料缺乏(或者市场上缺乏相关替代产品)而停产的损失、召回本身产生的费用,包括租赁仓库储存、邮寄运费等费用,还应包括召回产生的直接利润损失等。
对于达能方面提出的超过2亿欧元的索赔额,叶林认为不应该看索赔金额的多少,而应该看这些索赔额都分解在哪些方面。
外界认为,召回给达能的商誉和品牌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这些无形的损失也将影响达能所提的赔偿金额。不过,叶林表示,商誉等无形资产的损失通常不在合同违约赔偿的考虑范畴内。
“商誉只是一个说法,召回作为一种紧急事件的处理措施,人家也可能会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挽救企业商誉的作用,所以很难讲召回本身只会产生负面而不包括正面的作用,因此就很难确定召回带来的商誉损失。”叶林认为。
企业间利益捆绑关系深
资深乳业专家王丁棉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乳业领域,企业之间出现纠纷后,多通过谈判的方式来和解,很少走诉讼途径。
王丁棉认为这同这个行业的特点有很大的关系:“这些乳粉生产企业同原料供应商一般签订的都是长期供货合同,利益捆绑关系较深。”
“这种跨国索赔的官司,一旦进入诉讼程序,涉及的法律关系将会非常复杂,不仅耗时,还会对双方的企业品牌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刘铭表示,据他掌握的情况,这种跨国巨头很少将这种纠纷诉诸法律。
王丁棉认为,这起事件的特殊性就在于事后证明产品并没有受到肉毒杆菌的污染,也没有消费者食用相关产品致病的报告。这种情况下,王丁棉认为达能提出的巨额索赔恒天然方面可能无法满足。
根据恒天然最新发布的财报,恒天然在2012年至2013财年的税后净利润为7.36亿新西兰元(折合人民币约38亿元),而达能依照全球2.8亿欧元的利润损失进行索赔的话,这将吞噬掉恒天然一半以上的利润。
“索赔金额如果非常高的话会对恒天然的支付能力形成挑战。”王丁棉说。
王丁棉还对记者介绍说,恒天然采取的是奶农合作社的模式,公司的股东为一万多户奶农,如何协调这些股东的意见也是一个问题。
由于在乳品行业企业之间都是长期的合作关系,王丁棉表示,一般情况下,合同履行出现问题后,负有责任的一方也会在其他方面予以补偿,比如延长合作时间、确保优先供货等。
王丁棉所说的这种和解措施已经体现在恒天然与其他企业的谈判中。史毕根斯表示,对于其中一家营养品公司,协议内容就包括把合作期限从2年延续到10年,目前双方也已达成和解协议。
“尽管从法律上去界定因为召回造成的直接损失相对而言是比较容易的,但是如果进入诉讼阶段,由于不了解双方的主张和抗辩事由,现在很难讲官司是容易的还是复杂的。”叶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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