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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食品澄清项目合作欺诈嫌疑 称保留追诉权
时间:2014-02-24 10:30  浏览次数:

    【慧聪食品工业网】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司与广州陆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地能源)经营纠纷问题。我司非常重视并非常感谢各媒体的关注。此次纠纷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中。作为国内速冻食品行业的领军企业,三全食品一直坚持合法、规范经营。为避免报道涉及的“项目欺诈”等内容引起部分公众误解,在不影响司法审判的前提下,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广州陆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陈生称我司拖欠其滞纳金。实际情况为,在滞纳金等款项的付款过程中,陆地能源一直未能及时提供相应发票。按照我司既定财务流程,在未能保证可以接到对方发票的情况下,财务人员无法为其打款。后经双方协商由陆地能源开具发票后我司再行付款,故陆地能源负责人陈生在报道中所指“拖欠”行为并不属实。

    双方合作期间我司已经如约支付了全部货款,因蒸汽设备故障扣款均经过陆地能源公司陈小红同意,相关证据已经双方提交法院。

    我司在得知当事人的赔偿诉求后,非常重视并立即着手处理此事。而在处理过程中,陆地能源并不能提供锅炉的原始购买发票,由此双方对赔款数额产生纠纷。自陆地能源提出协商赔偿要求,我司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多次派遣工作人员赴粤与其积极沟通以期妥善解决,并不存在其所称“找不到人”的情况。

    据公司了解,陆地能源所使用锅炉为二手购买所得,而其赔偿主张远远超过了相应新品的市场价格。我司认为关于赔款数额的界定应由法院审判决定,我公司尊重法院判决结果。

    此外,当事媒体在报道过程中并未与我司联系确认任何信息,故报道中“截止目前,三全食品并未对此事作出回应”的说法并不成立。且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我们认为,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这样仅通过当事一方获取未经法律审定信息的报道方式,是有违新闻真实性原则的,也不利于司法公正。

    另,此次纠纷完全是一起因费用认定问题引发的民事争议,《三全食品被指涉嫌项目合作欺诈》一题混淆案件法律性质,严重失实。若由此造成不良后果,我司将保留依法追诉的权利。

责任编辑:殷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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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