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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4月18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辽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下称"辽宁黑牛")收到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道办事处拆迁补偿款91,000,000元。
一、收到拆迁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根据辽宁黑牛与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道办事处、沈阳浑南新城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规定,辽宁黑牛拆迁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226,039,211元。2014年2月14日,辽宁黑牛收到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道办事处第一笔拆迁补偿款67,800,000元。
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1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公告》。
2014年4月18日,辽宁黑牛收到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道办事处第二笔拆迁补偿款91,000,000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对拆迁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将上述款项计入"专项应付款",对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业绩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剩余拆迁补偿款的到位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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