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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侵权假冒行为的表现及监管建议
时间:2014-06-16 10:31  浏览次数:

浅析农村城乡结合部侵权假冒行为的表现监管建议

2014-6-16 来源:高县新闻网

近年来,不少侵权假冒商品藏身农村集市商店,坑蒙农村消费者,为此,笔者深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深入走访,并结合工商部门查处的侵权假冒案件进行分析,下面从工商部门视角就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侵权假冒行为多发的原因及监管建议作浅要分析。

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侵权假冒行为的主要表现

据调查,目前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侵权假冒行为多发商品为食品,经营主体多为个体工商户,主要场所在乡镇集市、小超市,村镇小农家店、小杂货店、小摊点等。如某县工商局全年查处侵权假冒案件28件,其中发生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为25件,占89.29%,按涉及的商品品种划分:食品类11件、日化用品类9件、肥料类2件、服装类2件、小家电类1件。

二、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侵权假冒行为多发的原因

一是农村经营者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的经营者一般无法与供货厂家直接对接,普遍通过各级经销商进货,有些经销商为赚取更大差价,从不正规小厂家进货,以次充好。农村的经营者从经销商进货,最看重的是价格,至于“商标”、“生产日期”都不太在意,哪样好销就进哪样,往往假货赚的差价更高些,因而更爱青睐。

二是农村消费者辨别能力差,维权意识不强。目前的农村消费者以留守老人、儿童居多,知识水平低,识假辨假能力差,消费水平低,还有的既追逐名牌又贪图便宜,只要经营者推荐说是某品牌,价格又低,根本连包装都不会去看,甚至有的图便宜“知假买假”,使得侵权假冒商品大行其道。

三、打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侵权假冒行为采取的措施

工商部门作为流通领域市场监管部门,一般采取以下措施,开展打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侵权假冒行动。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打假声势。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打击侵权假冒行动措施成效,报道典型案例,公布举报投诉渠道。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等时机,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舆论宣传工作,如现场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向群众讲解真假商品辨别方法与技巧,散发宣传资料,解答消费者咨询等。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市场巡查。发挥基层工商所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开展日常市场巡查,以侵权假冒行为高发的乡镇集市、小超市、村镇小农家店、小杂货店、小摊点作为重点巡查监管区域,以酒类、化妆品、日用百货、农资、服装等作为重点监管商品,对重点经营户逐户上门检查,对经营者主体资格、销售商品相关手续及进销货票据进行逐一核查,严防侵权假冒商品通过货运渠道流入市场。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整合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侵权假冒商品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鼓励消费者积极申诉举报,提供案件线索,由专人负责落实处理举报信息,广泛收集和深挖案源线索,对投诉举报侵权假冒商品行为,快速核实并予以立案调查处理。

四、进一步打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侵权假冒行为的建议

由于经济的、社会的多种原因,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侵权假冒商品将长期存在适合滋生的土壤和空气,虽然工商部门通过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任重道远,亟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在全社会编织严防侵权假冒行为的防护网。

一是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的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加大社会宣传的力度,提升全民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及时报道典型案件,及时曝光侵权假冒行为人及问题严重的地区、市场、场所,提高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加强自律。 

二是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的力度。围绕重点,突出打击既谋财又害命的食品、药品、农资商品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小摊点、小商店、小食杂店等经营场所的整治。适时组织打假专项活动,集中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三是进一步加大协作联动的力度。充分发挥协作联动作用,围绕消除监管盲区、填补监管空隙,建立打假工作机制,完善地区间、部门间案件通报协查和信息反馈、案件移交等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打假行动格局,努力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落到实处。  (谭季群 )

(编辑 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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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