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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四肉贩销售病死猪肉3500斤 最高判监两年半
时间:2013-12-20 15:17  浏览次数:

  

被告人刘付盛波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信息时报记者 萧嘉宁 摄

 

  被告人刘付盛波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院组织了荔湾、白云、萝岗、花都及增城5家区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宣判9宗案件中,13名被告人中最重的被判刑5年。

  采购部经理

  港币赌场筹码也收

  何韬原是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国有独资)采购部经理。2007年8月至2012年9月,何韬收受酒店用品、纺织品公司和蔬菜供货商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9.3万元,还有价值港币1万元的赌场筹码。

  判决显示,这些行贿单位和个人包括广州市汇美林陶瓷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弘邦纺织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以及水果供货商林广、蔬菜供货商蒋显波。

  荔湾区法院认为,何韬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有自首情节,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退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制售假药团伙

  竟敢用“宅急送”发货

  2012年11月始,黄德升伙同刘付盛波等人在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鹤南路三巷6号某出租屋,将上清片包装成“芪药消渴胶囊”,通过快递方式销售。2013年1月14日14时许,公安人员在上址查获假冒胶囊124瓶、标签1200张、销售用电脑1台及宅急送快递单据等。

  白云区法院认为,黄德升、刘付盛波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综合案情,均不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惠州死猪增城卖

  销售病死猪肉约3500斤

  2012年12月1日至6日,陈石清、廖红成等人经商量后,从惠州博罗各地收购病死猪,交由李斌、陈土凤等人在增城市荔城街桥头村一荔枝林内搭建的简易工棚中屠宰,再将屠宰的病死猪肉运至增城市荔城街五一村或廖村的地磅站过磅后出售给他人。同月,这伙人相继被抓获,现场缴获病死猪肉1000多公斤。早从2012年7月起,廖红成便伙同胡资江等人从广州番禺石楼镇收购病残、病死猪屠宰后,销往番禺沙头街、南村及增城市荔城街等地。同年11月4日凌晨,廖红成在装运病死猪肉上车时被查获,胡资江被抓获,公安缴获病死猪肉730.5公斤。

  据鉴定,缴获的1700多公斤猪肉为死因不明的病害猪肉。增城市法院认为,廖红成等人均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遂依法判处2年6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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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