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的狗都是农村里的土狗和偷盗来的宠物狗,有不少偷狗人,会开着摩托车在农村里乱窜,看到有狗,就用铁丝制成的圈套,套住狗脖子,将其偷走,卖给专门的狗贩子,有人会用涂抹了氰化物等毒药的毒镖去毒杀狗。”刘女士说。
运输和产地检疫:一车狗只需开一张检疫证
各地的狗肉贩子将狗收集后,就需要由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开具活体的产地检验检疫证明,才能够进行运输,并且这一证明还有时效,在省内仅有一天的期限,跨省运输的话,则有7天的期限。
善待告诉记者,目前来说,在公路上运输的狗,大多数都有产地检疫合格证,但是这个证的猫腻很多。
“根据我们的调查发现,现在的狗的产地检疫证中,30%属于伪造,其余70%属于违法违规开出。即使有检疫,也只是由兽医目测开证,为狗的运输披上合法的伪装,通常都是当天立即发运,不可能执行检疫规程中要实施狂犬病免疫21天后申报检疫规定。”
屠宰:无屠宰程序无检疫流程
在经过运输流程之后,这些由各地收集到的狗,就会流入三鸟批发市场,进行交易和流通。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未经检疫的肉制品不得食用,但是根据记者采访得到的信息,狗肉的食用,却没有受到这项规定的限制,迄今都没有关于狗屠宰的正规程序,无法开具检疫证明。
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监管科的杨勋副科长向记者承认,在狗等屠宰的标准和流程上,目前是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所以只要是食用的狗肉,其实都是私宰处理的。
食用:靠经营者自律保证狗肉质量
记者发现,由于狗肉产品没有检验检疫程序,所以最终流通到餐桌上的肉制品是否合格,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经营者自律。
在梅州已经开了狗肉餐馆多年的廖先生告诉记者,像他们这样开了餐馆的,会很注重自己的声誉,所以对于那些来路不明的狗,都不敢买下。
“你要知道,像哈巴狗这样的宠物狗,有很大的腥味,所以无论你怎么做,都不可能做得好吃,如果拿宠物狗来做菜,只能是自己砸自己的招牌。”
廖先生说,多年经营下来,自己已经有了充足的经验去判断所入货的狗肉是否有问题,会着重看肉上有没有红点血斑,确定是否病狗。
政府部门:无法可依无法监管
梅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郑峰所长向记者介绍,在2011年,农业部对猫狗兔做了产地检疫流程的规定,从那时起,开始要对猫狗兔进行产地检疫,但是没有制定屠宰检疫规定,所以他们无法对其进行屠宰检疫,只能是在运输之前,对活体进行检疫,并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在给猫狗开具这一证明的时候,用途只能填写饲养、种养,不能写屠宰,如果填了屠宰,那么必定是造假或者违法了。”郑峰说。
而分管检验检疫工作的刘英伟副所长则说,当猫狗运送到交易市场后,驻场的动物检疫工作人员会检查检疫合格证,没有问题才能够进行交易,进入交易环节的猫狗,归工商部门管理。
刘英伟承认,如果被交易的猫狗是用于屠宰而不是饲养或者种养,那么存在着立法上的空白。狗被屠宰进入餐桌后,又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来负责管辖。
杨勋说,由于没有屠宰规程,也就没有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所以在实际工作中,食药监部门能做的工作是检查市场交易的小票、收据以及活体犬准许运输的检疫合格证。
杨勋承认,食品安全法中确实规定了未经检疫的肉制品不得食用,但是农业部一直没有制定相应规定。
他还介绍说:“在我们国家,猪牛羊属于有商业经济价值的动物,为此,国家进行成规模的畜养,并且制定统一的屠宰标准,进行定点屠宰,而猫狗兔这类小动物,国家则将其纳入了没有商业经济价值的动物,所以就一直没有为其做统一的屠宰标准规程。但是,从国家层面而言,并没有禁止吃猫狗,所以就出现了法律上的监管盲点,从我们食品监管层面来说,无法可依,所以也无法监管。”
争取:问题和法律不完善有关
在产业链环节加强监管和限制,是动物保护组织目前采取的策略。“这一通知,通过设置苛刻的、在中国目前根本无法实现的检疫条件来遏制猫狗上餐桌,只要严格执行,可以有效阻止无法律禁止但又未经检疫、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猫狗肉私宰上餐桌。”刘女士说。
这一新规的出台,直接的原因就是“首善广东”这一公益组织的努力。他们认为,首先,猫狗都是狂犬病易感动物,之前的“一证多犬”、“一证多猫”制度不适合猫狗特殊的身体体质;其次,根据他们的调查,中国没有正规的大型猫狗养殖场,如今猫狗动辄一车上千条的运输量,来源非常可疑,“一证多犬”的检疫制度会让不法分子钻空子;第三,畜牧兽医局下属的基层动物检疫站没有完整严格的检疫程序,关于疫苗、养殖场、猫狗成长档案等都没有严格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