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农村的扶贫支持,用于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近日,国家审计署公告了全国1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0年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其中云南昌宁县、澜沧县、富宁县三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在审计过程中被发现存在骗取、挤占挪用、套取扶贫资金、违规支出招待费等问题,三个县共有14名相关人员受到查处。
保山市昌宁县
套取304.03万元违规列支招待费113.25万元
1、骗取扶贫贷款贴息122.85万元,用于经营或赔借款
2、挤占挪用70.76万元,用于新建办公楼、日常支出
3、套取304.03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建设支出
4、部分以工代赈示范项目脱离实际,沼气池修建完成后60%闲置或废弃。
5、违规支出招待费113.25万元,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支出12.64万元。
6、建设仅具标识功能的永久性标志牌耗资26.5万元。
此外,该县还存在擅自改变扶贫项目建设内容、扩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对象、超标准和范围发放贫困村互助资金以及会计核算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对个别公职人员涉嫌挪用公款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整改情况
已追缴122.85万元 11人受到查处
已全额追缴财政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22.85万元,5家企业受到经济处罚;挤占挪用的扶贫资金70.76万元已全额归还原资金渠道;被套取的扶贫项目资金已追缴131.6万元,西产国社合作林场虚列支出套取的100万元资金已要求其重新确定项目并组织实施;对形成损失的沼气池项目查找了失败原因,并要求发展改革局加强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责成扶贫办从严控制招待费等公务经费支出,并加强扶贫项目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管理,杜绝未经批准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和培训对象的问题再次发生;超标准和范围发放的贫困村互助资金已全部收回。
上述问题涉及的4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5名相关人员被诫勉谈话,1人被纪检部门立案调查,县民族宗教局、财政局等3家单位被通报批评。纪检部门已给予涉嫌挪用公款的1名公职人员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全额追回被挪用的资金及利息。
普洱市澜沧县
骗取192.75万元117.6万元长期滞留
1、骗取192.75万元,用于归还个人贷款和购买越野车、个人投资建设酒店等。
2、挤占挪用205.48万元,138.49万元用于建办公楼。该县职业高级中学从学生生活补助费中扣留资格鉴定费等65.93万元。
3、套取51.28万元,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用于发放职工节日补助等支出。
4、部分项目管理不到位或脱离地方实际,造成损失浪费58.75万元。
5、违规支出招待费等45.17万元。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违规支出7.08万元。
6、扶贫资金117.6万元长期滞留、闲置。
此外,该县还存在扩大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对象,向非贫困户发放扶贫贴息贷款以及会计核算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对个别公职人员涉嫌贪污侵吞扶贫资金等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整改情况
挤占挪用、套取资金已归还或重新发放
云南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督促澜沧县迅速落实整改。
已全额追缴被骗取的扶贫贷款贴息资金69.75万元和民族宗教局重复申报获取的项目余款22.58万元,并将虚报完工户数多领的资金重新安排用于扶贫户住房建设;挤占挪用资金中的139.55万元和套取的51.28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或重新发放给农户;针对因管理不到位和脱离实际造成投资损失的问题,已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采取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对违规支出招待费的问题,已修订内部管理制度;闲置滞留资金已全部清理,其中下拨项目单位115.6万元,收缴国库2万元。对扩大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对象、向非贫困户发放贷款等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予以纠正。
有关部门对审计移送的个人涉嫌贪污扶贫资金问题,给予1人行政撤职处理、1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名直接责任人移交纪检部门立案调查,涉及刑事责任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文山州富宁县
骗取138.79万元5598.82万元长期滞留、闲置
1、骗取扶贫资金138.79万元,2013年,云南富宁永鑫糖业有限公司骗取扶贫到户贴息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该公司贷款利息。该县14名自然人骗取扶贫到户贴息资金23.79万元,主要用于个人开展种植、经商或购房等支出。2、挤占挪用扶贫资金91.13万元。
3、套取扶贫资金76万元。
4、重复申报并结存扶贫资金200万元。
5、个别项目建设质量不达标形成损失。
6、违规支出招待费等191.01万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支出5.13万元。
7、扶贫资金5598.82万元长期滞留、闲置。
此外,该县还存在擅自改变扶贫项目建设内容、向非贫困农户发放补助资金等问题。
整改情况
全额追缴138.79万元 责成相关单位予以纠正
已全额追缴被骗取的财政扶贫资金138.79万元,挪用资金中已有24.4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套取的76万元扶贫资金已全部收回并调整账务处理;重复申报的扶贫项目已调整了项目实施计划和发放对象;那能乡建设质量不达标的道路已修复完工;对违规支出招待费和日常公用支出等问题,责成各部门今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对闲置的财政扶贫资金,已报账支出697.43万元,拨付项目实施单位4656.65万元;富州水泥厂违规获取的扶贫贴息补助资金20万元已归还县扶贫办。
此外,对擅自改变项目支出内容和向非贫困农户发放补助资金等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