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28)中钢吉炭: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中钢吉炭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4年3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江北支行贷款的议案。
(000418,200418)小天鹅A: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8日。
2、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4、召开时间:2014年4月16日上午10点。
5、召开地点: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南路18号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登记时间: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11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30)。
7、会议审议事项:《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等。
(000627)天茂集团: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3月12日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3月12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4年3月11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年3月12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证券投资的议案。
(000906)物产中拓: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核查
物产中拓于2014年3月4日、5日、6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3月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将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待公司完成相关核查工作并披露相关结果公告后复牌。
(000518)四环生物: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地点:江阴市滨江开发区定山路10号。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3月24日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18日。
6.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拟通过银行向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11,000万元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
(000521,200521)美菱电器: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征求投资者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增强美菱电器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的透明度,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现就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广大投资者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建议反馈至公司,请投资者通过以下渠道与公司进行交流:
电话:055162219021
传真:055162219021
电子邮箱:info@meiling.com
联系人:黄辉、赵晨
本次征求意见于即日起至2014年3月13日下午5点结束。
(000016,200016)深康佳A:第七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康佳A第七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康佳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款项的议案》。
(000627)天茂集团:增资国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
天茂集团于2013年11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认购参股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份额的议案》;在2013年11月26日及12月16日,公司股东大会两次否决了上述议案;2013年12月16日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认购参股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份额的议案》。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关于放弃认购参股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份额的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制定了该公司的增资方案,并于2013年12月初上报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该方案未将公司纳入此次增资的认购对象。
公司的管理层在董事会同意认购国华人寿增资份额后,积极与国华人寿管理层进行沟通。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上海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按照1.25元/股的价格将此497.25万股转让给公司。公司已经与此公司于2014年2月10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现已上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后,公司将购回此次没有增资的股份。
(000509)*ST华塑:重大诉讼事项进展
*ST华塑于2014年3月6日收到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南中法执字第26号执行裁定书。
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6)南中法民初字第66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受理南充天益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与公司、四川省南充羽绒制品厂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2400万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