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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4)
时间:2014-03-11 08:11  浏览次数: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021-58796226

  联系传真:

  010-65051156、021-58797827

  (二)发行人律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倪俊骥

  经办律师:

  方祥勇、林雅娜

  办公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45-46层

  联系电话:

  021-52341668

  联系传真:

  021-62676960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和验资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朱建弟

  经办会计师:

  孙冰、范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600638,股吧)金融大厦4楼

  联系电话:

  021-63391166

  联系传真:

  021-63392558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三)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四)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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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