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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卫生局出台应急保障细则 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时间:2014-01-20 09:52  浏览次数:

记者李国胜报道 2014年春节临近,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职责,及时处理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1月18日,市卫生局出台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应急保障细则。

细则要求各县、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0指挥救治中心和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卫生部门开展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检测分析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规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成立相应突发事件应急队(微生物、理化检验人员各不少于2人,流调人员县、区不少于4人,市疾控中心不少于6人),完善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做好应急检验物资等各项准备,充分做好卫生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杜绝空岗、脱岗现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因瞒报、迟报、漏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而延误事件处置时机的,对因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不及时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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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