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要加强对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要对照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 “回头看”的工作重点,认真搞好再检查、再部署。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市(区)、各高校进行督查。
2.落实责任,强化整改。要切实落实安全工作的责任,对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认真梳理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实行“零容忍”,并跟踪督办。认真整改前期工作中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以及“回头看”活动中查出的新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3.注重宣传,形成合力。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进行宣传动员,积极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共同推进和保障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4.统筹推进,确保实效。要统筹“回头看”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关系,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统筹集中检查整治与制度建设的关系,进一步研究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请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于2014年3月15日前将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情况分别报送至省委高教工委稳定办和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联系人:巩建朝(省委高教工委)
电 话:029—88668630
邮 箱:jytwdb@163.com
联系人:张兴宝(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电 话:029—88668926
邮 箱:sxszjb@126.com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