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如何破解治污染中的“联动混乱”
昨天人民日报报道:“重污染天气应急,多地出现部门间联动混乱。”其中“南京市教育局发布中小学停课的应急措施,当地环保部门并不知情;天津市环保局发布机动车限行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却不买账”,对这些行政混乱,记者认为“折射出应急预案缺乏必要的权威性和对预案执行监督力度不够”。
治理污染中的“联动混乱”,除了预案缺乏权威性和监督力度不够,恐怕还有更重要的原因。
这一系列应对预案都是在去年一年各地雾霾高发,在中央和各省市政府以及公众、舆论巨大压力下匆匆出台的,加上目前对于雾霾发生发展的科学机制、机理的了解总体上仍非常有限,拿出的方案粗糙,这应该还是可以谅解的。但理解或者谅解的前提,是有关部门的确花了功夫,设计方案尽了全力。前几年我有机会看到过几个管理部门应对城市安全公共危机管理的预案,大多只有单面一两张打印件。记者报道治污“38个城市的预案,面孔却十分‘单调’,感觉都像一个模子出来的”。这些预案中,有没有我碰到过的那样的“浆糊”预案?虽然非常希望没有,但实在不能说一定不会有。
整个事件中各个部门之间的“脱头落攀”和“联动混乱”现象,值得研究。我们公共管理部门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部门多,分工细,“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各部门职能交叉,甚至可能有部门利益冲突。部门之间,尤其是“连接部”地带,行政作为 “越位”和“缺位”同样存在,表现为严重的政府行为“碎片化”。在食品安全公共管理上被广为诟病的“三顶、四顶大盖帽管不了一顶破草帽”“18个公章管不了一头猪”就是行政“碎片化”的写照。
对此,长期以来的应对办法,是成立由中央或地方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各式各样的超级协调委员会,例如食安办。眼下不是又见有两会代表委员提议成立由总理兼主任的超级环保委员会吗?甚至还有人提议成立“雾霾办”统一协调各政府部门的工作。有时这种超级“委员会”或“办公室”是有用的,然而任何重要一点的公共管理行为,如果涉及多个政府部门,都要建立一个超级协调委员会或者超级政府部门,这有长效吗?这也正是各地党委和政府机构中总可以发现五花八门的序列外机构,如各种“办公室”或“委员会”的原故,一次一次清理,总也理不清楚。
关键是思路,路子没有校过来,行政行为碎片化的问题就会以不同形式不断冒头。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并且“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如何解决问题,看来还要寄望于深化改革,只有切实按照全会公报的精神,才有望让这类“部门联动混乱”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