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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厦门2月18日消息(记者郭婕妤 通讯员刘秀容)近日,1批重量360.73千克的酵素油被东渡检验检疫局退运,该批来自台湾的酵素油由85%的植物油和15%的植物发酵液混合而成,此类食品目前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而进口企业也未就此类食品提出申请并取得许可资质。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近年来随着食品工业技术的高速发展和食品制造者的制作创新,通过各种技术和食品原料、配料的排列组合,新型食品层出不穷,但有些新型食品属性发生变化就没有对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检疫部门特别提示进口商对即将进口的食品属性及其国家安全标准要求提前做好评估,避免盲目进口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