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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14-02-21 10:1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秩序,严厉打击屠宰、加工、贩运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和饲养过程中使用违禁药品等违法行为,严防不合格动物产品流入我市,根据自治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和工作部署,从本月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的目标及任务是:全面排查饲料生产经营、兽药经营使用、畜禽养殖、屠宰加工、贩运到餐饮消费全过程的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养殖和兽药经营使用环节、屠宰加工销售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生产经营“黑窝点”,维护我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要求是: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整治、规范饲料生产经营和养殖环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屠宰加工、动物贩运环节监督管理。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在养殖环节违法使用违禁药物、禁用抗生素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在饲料中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禁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疑似和染疫动物出栏、销售、屠宰加工,严厉打击各种收购贩运染疫及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强化动物入场登记和查证索证制度,严格规范宰前、宰后检疫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厂销售。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2月8日至2月20日为安排部署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月21日至4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为巩固提高阶段。市农牧业局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督查。  (黄河晚报记者  杨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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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