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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蹄花一条街”冷清 老妈蹄花纳入黑名单
时间:2014-02-24 08:40  浏览次数:

  廖老妈蹄花总店因一场火灾歇业,相邻的“贵锋老妈蹄花”因添加亚硝酸盐厨师被判刑6个月,被纳入黑名单——

  @华西都市报:昨日,记者从青羊区食药监局了解到,曾因添加亚硝酸盐的“贵锋老妈蹄花”除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顶格处以10多万元的罚款外,该店负责人还被纳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黑名单”,这意味着,他在5年内不能从事食品服务管理工作。

  为让卤肉更有卖相,成都一家“老妈蹄花”的厨师擅自在卤肉中添加亚硝酸盐。去年,这一案件被青羊区食药监局的稽查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后经检测,在该店的4种卤制食品中,均含有亚硝酸盐。随后,该店法人代表等3人被警方刑拘,厨师被批捕(本报曾连续报道)。

  日前,青羊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厨师郭普海因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昨日,记者从青羊区食药监局了解到,在刑事判决后,食药监部门对这家老妈蹄花进行了追加的行政处罚。除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顶格处以10多万元的罚款外,还将该店负责人纳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黑名单”。这意味着,他在5年内不能从事食品服务管理工作。

  判决 卤肉中撒“盐” 厨师获刑6个月

  不久前,该案由青羊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月起,为去除淤血,让卤肉颜色更加好看,东城根南街13号的“贵锋老妈蹄花店”厨师郭普海在制作卤肉时,添加使用亚硝酸钠(亚硝酸盐的一种)。

  去年10月,青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该店例行检查时,现场发现3瓶已经拆封的亚硝酸钠,随即对凉菜房中放置的卤兔头、卤排骨、糖醋排骨等卤菜进行检验,结果为阳性,含亚硝酸钠成分。

  因为亚硝酸钠有毒,对人体危害很大,有致癌性。相关法规也将其列为非食品添加剂,禁止用于食品。青羊法院最终作出判决,郭普海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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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