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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23日讯(记者 漆奇)今天下午,记者从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月18日,青羊区法院对东城根南街13号青羊区贵锋老妈蹄花店在食品中非法添加亚硝酸钠案进行了审理,厨师郭普海构成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该店负责人被青羊区食药监局列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黑名单”。
在法院判决以后,青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经青羊区食药监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小组研究决定,拟对青羊区贵锋老妈蹄花店作出如下处泛一是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二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货值金额十倍的顶格处坊三是将该店负责人列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黑名单”。
(原标题:贵锋老妈蹄花非法添加亚硝酸钠 厨师获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