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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奶粉进药店”项目在泰州启动 最高降价25% 但不准使用医保
时间:2014-02-27 10:48  浏览次数:

  昨天,记者从“婴幼儿乳粉进药店”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奶粉进药店”试点在泰州市海陵区正式启动。2014年3月15日前,海陵区将试点30—50家药店出售奶粉;4月1日前,在泰州市发展200家经营奶粉的药店;在2014年一年时间内,在江苏省12个地级市推广2000家药店出售奶粉。据了解,“奶粉进药店”项目启动后,奶粉最低降价在15%以上,最高降价将达25%。

  据泰州市海陵区副区长朱爱俊介绍,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检查的药店,可自愿申请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申请药店除了要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规定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监管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具备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有符合运营企业要求的专柜销售人员,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费专业指导的人员和能力。

  药店要设立专门区域单独存放库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符合标签标注的储存条件,并与库存的药品隔离,禁止混放。记者获悉,“婴幼儿乳粉进药店”不准使用医保卡购买奶粉。

  记者了解到,全球商品采购中心泰州有限公司将负责“奶粉进药店”的流通渠道和奶粉的采购和配送。该公司完成泰州市海陵区“奶粉进药店”试点项目后,将在泰州市和江苏省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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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