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在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祝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全面履行法律职责,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力优化发展环境
发布公司法十大典型案例,公布民间借贷案件、涉韩日商事审判白皮书,制定出台 《服务宜居幸福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妥善审理涉及“一谷两区”、大沽河综合治理、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项目中的矛盾纠纷72件。设立九水人民法庭,对涉世园会案件实施集中管辖。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提出各类司法建议81条。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平安青岛建设
审结刑事案件8369件,判处罪犯1.21万人。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重大毒品犯罪1365件,对63名生产销售“毒豆芽”、贩卖“病死猪”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予以严惩。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推行减刑假释“阳光工程”。与检察院、海关共同制定打击走私犯罪的意见,审结走私、金融诈骗等案件746件,妥善审理涉案金额达12亿元的“东港”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94件,判处罪犯263人。与市关工委、团委、妇联等联合推进“关爱未来、共铸明天”爱心审判工程,在企业、学校、居委会建立帮教基地21个,跟踪帮教未成年犯305名。
(三)全面加强商事审判,依法规范市场秩序
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19万件。在全国率先推出法律文书电子邮件送达方式,文书送达时间平均减少7天。审结房产交易、汽车买卖等合同纠纷2.51万件。设立了金融审判庭,妥善审理融资、证券、保险等金融纠纷1280件。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142件,以调解方式化解涉及117名韩国人的金融房贷案件,为银行挽回财产损失6796万元。推进知识产权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工作,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89件,2起案件入选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黄岛法院成为全市第二家拥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四)主动延伸服务职能,助推法治青岛建设 审结治安、土地、环保等行政案件3127件,其中70%的案件达成和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创新行政附带民事审判模式。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活动,巡回审理案件,举办法制讲座。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组织媒体采访团集中采访29次。
二、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妥善审理民事案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妥善处理各类民事案件3.96万件。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小额诉讼审判机制,完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五联动”、劳动争议诉裁衔接等制度,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1%。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维权合议庭、调解室建设,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1.44万件。完善涉军维权网站建设,在部队设立涉法维权办公室,共审结涉军案件143件。强化信访案件的源头治理,初信初访结服率达90%,审结申诉、再审案件523件,以调解方式结案220件。
(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实现群众胜诉权益
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388个,开展涉党政机关、涉民生、涉金融机构案件等专项集中执行152次,共执结各类案件2.58万件,标的额108.6亿元。健全与市公安局、检察院以及机场等单位的执行威慑机制,限制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451人次,司法拘留922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11人,为申请执行人追偿欠款4.78亿元。完善与银行、工商、车管、税务、房管等部门联合建立的司法查控网络平台,全市法院执结率同比增长5.7%。
(三)创新便民利民措施,消除群众诉讼障碍
加强“院长三公开”信息平台建设,答复群众各类诉求、咨询1.93万件。建立“法院开放日”长效机制,邀请群众参观、旁听9120人次,成为市直机关工委开展“人民群众进机关”活动的第一家单位。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做到“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群众和企业缓减免诉讼费2163万元,为627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33万元。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推进公正司法机制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推进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效
对立案、审判、执行到卷宗归档等重点环节进行动态监控,严格控制审限变更,保持收结案数量平衡。明确承办法官、合议庭、审委会的审判职责,确保审判权分级行使、分级管理。编发审判指导丛书,统一裁判尺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推进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制度化、常态化,组织观摩庭审2350次,抽查裁判文书3.28万件。加大通报、督查和业绩公开考核力度,全市法院一、二审服判息诉率99.4%。
(二)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工作活力
加强公、检、法、司“四位一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联动机制建设,刑附民案件调解率90%,赔偿兑现率95%。与贸促会建立涉“三资”企业纠纷联动调解机制,与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通过与专业调解互相配合的方式化解纠纷2153件。建立司法拍卖、变卖财产税款查缴机制,积极协助地方税务机关扣缴税款6850万元。推进互联网司法拍卖改革,并扩展至网上流拍财产变卖领域,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司法变现一体化的改革目标。目前已公告司法拍卖项目360个,涉及金额近20亿元。
(三)深化司法公开,增进群众信任
推进审判公开平台建设,建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积极推进内外网庭审直播的衔接,两级法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51万份,占全省法院已公开文书的1/3多。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执行告知、执行听证等制度,向当事人发送和回复执行信息17.26万条,面对面与申请人会商案件2637件。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数量已增至702人,并遴选了59名人民陪审员参与中院案件审理,一审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59%。
四、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抓手,凝聚爱岗敬业正能量,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一)瞄准一流目标,争创一流业绩
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各类案件1.78万件,占结案总数的1/7;一线法官人均办案137件,办案最多的达612件。积极打造一批“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亮点工作和特色模式,中院先后被确定为全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试点法院、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和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摆了“四风”方面存在的1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3项,修订完善制度4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