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审判水平
先后组织干警到高校培训296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98期,培训法官3317人次。强化裁判文书评比、岗位练兵、巡回审判、办案竞赛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官业务素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从基层法院遴选优秀干警13名,在新晋人员中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与高校合作实施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推荐26名法官担任兼职教授。
(三)狠抓廉政建设,弘扬正气新风
强化廉政教育,开展司法良知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月等活动,运用法院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警示法官自觉守住廉洁底线。认真贯彻八项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办案等制度,定期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交流。对23起案件进行了司法巡查,聘请5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司法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查办力度,去年有3名干警受到开除、记过处理。
(四)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
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升级完善科技法庭、文书纠错、卷宗查询等办案系统,正式启用集羁押、候审、远程视频提讯为一体的高科技普东刑事审判法庭,完成人民法庭统一标识39处,建成标准化科技法庭142个。推进基层法院审判示范点建设,通过观摩案件庭审、发改案件评查、中院法官派驻基层等方式,帮助基层提高审判质效。市北、黄岛法院实现了人员和工作的平稳有序过渡。基层法院完成了全市法院87%的审判执行任务,有6个法院办案超过一万件。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建立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主动汇报制度。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中院派员听取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抓好落实,共办结代表建议24件、委员提案9件,并全部面复。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民政协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沟通,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开展系列走访活动,向代表、委员寄送法院信息、工作汇报9832份,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参与庭审评查621人次。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6万件,办结12.42万件,标的额33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6%、30.7%。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63万件,办结1.58万件,同比分别增长8.8%、5.8%。青岛法院承担的案件数量占到全国的1/100、全省的1/8。全市法院广大干警恪尽职守,勇于奉献,先后有12个集体和5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司法能力还不适应公正司法、司法公开的新要求,工作思路、工作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改进;有些案件质量不高,审理执行期限较长;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基层法官断层、缺员、人才流失问题依然严重。
2014年,我们将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加强执法办案,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提高司法水平,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改革发展方面有新作为。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审理,积极参与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
二是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有新成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落实证据制度,防范冤假错案,健全和完善错案评价标准和问责机制;探索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法律适用,加强审判监督,注重均衡结案。
三是在践行司法为民方面有新举措。拓展立案信访窗口综合服务功能,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扎实开展反规避执行年活动,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在推进司法公开方面有新进步。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善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和电子卷宗系统,积极推动网络庭审直播,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有新提升。努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继续推进“四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继续完善司法廉洁制度。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力度,为法院工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在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以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3年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增强服务发展实效。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转方式调结构、大力发展蓝色经济等部署要求,主动融入中心、积极作为,研究制定了服务西海岸经济新区建设等6个实施意见和13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措施,努力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建立完善涉企案件快速处置和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机制,依法办理扰乱经济秩序、危害生态资源环境、危害政府投资安全等妨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案件246件。建立完善经济领域风险排查研判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经济社会风险隐患,向党委、政府提交预防工作年度报告13件,向有关单位和企业提出检察建议80余份,帮助落实预防措施200余项,避免经济损失3100余万元。建立完善“进乡村、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工作机制,走访基层单位和企业1600余个,走访群众820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4600余次,帮助解决各类涉法涉诉问题900余件。
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走私农产品等专项行动,批捕犯罪嫌疑人129人,起诉279人。青岛锦华威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及刘永萍等4人,走私 “洋垃圾”500余吨。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案件的同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就优化查验流程,建立封闭查验和全程监控等机制,提出检察建议,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避免造成生态环境污染。该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严厉打击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嫌疑人54人,起诉26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