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27日讯 随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推进和深化,今年市、区财政总投资约2535万,将对市区西苑、矿西、灯塔、奎山、瑞丰、袁桥、天桥、二七、蟠桃、志远10个农贸市场进行提档升级,使农贸市场成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个亮点。
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碧水湾小区大门口,看到往日繁荣的马路市场已销声匿迹,呈现在眼前的是整洁的道路、来往的行人。“马路市场取缔了,地摊去了它的‘家’——碧水湾农贸市场。”金山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说。
201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贸市场建设,将市区农贸市场(街坊中心)建设和改造提升纳入市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市、区两级财政已对17个农贸市场(街坊中心)项目累计投资1.3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8100万元。截至目前,市区共建设和改造提升农贸市场(街坊中心)31家,其中新建市场23个(16个已经建成,其中8个市场启动正常运营);改造提升农贸市场8个(5个已完成改造并正常启动运营)。
据了解,这31个市区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完成后,标准化市场总面积将增加20万平方米,提供摊位1.2万个,市区的农贸市场面貌和环境卫生整体有了明显的改善。
今年,市区两级财政总投资约2535万,对市区西苑、矿西、灯塔、奎山、瑞丰、袁桥、天桥、二七、蟠桃、志远共10个农贸市场进行提档升级,着力改善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方便市民购物。
精细化管理标配保洁人员
为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我市还出台了《徐州市市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设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室、投诉箱、投诉举报电话。农贸市场应实行先行赔偿制度,通过合同与场内经营者约定消费侵权损害赔偿办法,及时处理交易纠纷投诉和消费投诉。
根据《市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办法》,农贸市场还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收集房容量充足,密闭管理,内部铺设瓷砖并备有冲洗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农贸市场按照经营面积标配保洁人员。
市场里的蔬菜类上柜销售前应做洁净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需保鲜的蔬菜应使用保鲜膜包装,需捆扎的应使用无毒材料捆扎。
鲜冻肉类的刀具、砧板、绞肉机、容器等应每天清洗,当天销售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洗,每周进行一次消毒。鲜活水产品应饲养在固定的水池中或统一的容器内,增氧泵管线排列整齐,剖鱼须在操作台上进行,严禁直接在地面操作。
小商品摆放应注意美观,不得凌乱或随意置放,不得超出划定区域和占用公共通道出摊经营。
由农贸市场向街坊中心拓展
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政府每年计划拿出1-2亿元资金用于农贸市场建设,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新建市场每平方米投资1500元,就地改造每平方米投资500元,市、区两级出资比例由6:4改变为2:1,市财政投入资金不断加大,促进农贸市场(街坊中心)建设。
“目前,我市从单纯农贸市场建设向建设或拓展街坊中心转变,注重民生,较全面地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该负责人说,今年4月份,我市启动了市区新建成农贸市场拓展成街坊中心工程,计划安排18个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农贸市场建设成街坊中心,目前主城区的3个试点项目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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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关于农贸市场的要求:
各类市场要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
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亮证经营;
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要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
采写/记者 吴兆飞
摄影/记者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