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超       烟酒       冷冻       乳品        肉品      糖业       调料       粮油       保健      饮品      餐饮       日化
当前位置:主页 > 消费安全 >
如何正确理解“以正面宣传为主”(2)
时间:2014-03-04 09:17  浏览次数:

  “以正面宣传为主”所表达的含义不是限制新闻自由,而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和引导新闻媒体从业者一种正确的工作方法和态度。其原因在于:一是我们国家的发展为世界所瞩目,经济跃升、百姓安居、反腐有力,所反映出的新闻自然也是正面多于负面,所以“以正面宣传为主”是在陈述这样一个事实;二是新闻记者行为规范之一就是要客观报道,只要是客观的就是正面的,这里的所说的正面是报道角度问题,区别于侧面和背面。吉林省委宣传部自2011年开始,连续多次组织省内外媒体多次在白山松水间开展大型主题采访活动,活动伊始组织者就坦言:不发通稿、不定调子;不怕看、不怕问、不怕被质疑;只希望记者在工作中做到“三个在”(即:在一起、在状态、在现场)。“以正面宣传为主”绝不排斥监督性报道,在一定程度上,监督性报道是在帮助和替职能部门做工作。邓小平同志曾以针见血地指出: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就解决不了。体制机制管根本、管长远。前段时间国家广电总局就关于建立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评价体系出台指导意见,引导力、影响力、传播力、专业性都被纳入体系当中,不再唯“财”是举,目的就是防止和纠正一些节目为片面追求收视(听)率而产生导向偏离、价值缺失、责任失守等问题。这一体系的建立即是一种效果评估机制,也是一种激励机制,更是一种导向机制。笔者认为这一做法值得在媒体中推广,避免误解和误读。

  (作者单位:吉林省电视台)




上一篇: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开幕会   下一篇:惠生国际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上市 成湖南省生猪行业第一
分享到:
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