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提问。同样你的提问也是一个要求。确实,提高立法质量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非常强调的一个方向。同时,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决定当中明确提出的要求。大家知道,我们国家是在2010年建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经过多年努力的结果,也是我们国家在依法治国建设道路上很重要的一个成就。
2014-03-04 11:13:27
傅莹: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下一步重要的是要完善这个体系。其中提高立法质量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我们需要下比较大的力气去提高法律质量。用更通俗的话讲,过去我们是要解决我们国家有没有法的问题,今后要把重点放在解决我们的法管不管用这个问题上。
2014-03-04 11:13:38
傅莹:
在做法上,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提高的措施:第一,提高法律的可执行性。在立法当中尽可能规定得更加具体、更加明确,让立法更加精细化。第二,要让社会公众更多地参与我们的立法。比如在审议法律草案的过程中,不仅是初审(第一次审议)时向社会公布,第二次审议之后也要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三,我们还增加了一个环节,在法律草案表决通过之前增加了评估环节。比如旅游法,去年旅游法在三审之前,我们就邀请社会各界来评估一下,有一些条文是不是合理、执行性怎么样?这样能让立法的考虑更加周全。第四,增加人大牵头起草和修改的法律草案。比如刚才说到的旅游法,以及去年通过的特种设备安全法,都是人大牵头起草的。同时,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律草案,人大也要提早介入,加强协调,这也是落实三中全会精神,能够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的一个有效保障。谢谢!
2014-03-04 11:15:56
中国妇女报记者:
您作为全国人大的首位女发言人,对维护妇女权益和妇女参政有什么印象和评价?另外,可否介绍一下全国人大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将会有哪些进展?谢谢!
2014-03-04 11:16:58
傅莹:
谢谢你提到这个问题。这一年,我接触到的这个问题挺多的。我自己也有这种体验,在中国我们无论从法律上、从理念上,还是政策上,我们都是提倡男女平等的。应该说,这是我们的一个基本国策。我们讲“妇女能顶半边天”,比如在高等教育上,女性已经达到了一半以上;在全社会就业,女性也达到了46%。在这次出席大会的女代表当中,有很多成功女士的面孔,比如女宇航员刘洋,她的成功对中国女性的国际形象是一个很大的提升。
2014-03-04 11:17:21
傅莹:
从参政议政的角度,女代表在整个人大代表当中的比重,这一届是23.4%,每一届都有提高。但是也要承认,在中国要真正能够维护妇女权益,真正实现男女平等,还有一段路要走。现在在座的女性还是比较多的,社会上重男轻女的观念还是存在的。比如在就业、招工上,还存在一定程度对女性歧视。最严重的恐怕还是家庭暴力,尤其是在农村地区,人大也做过不少调查研究,这方面的问题还是很严重的。全国妇联一直是希望能够对反家暴能够专门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五年立法规划把它包括进去了。
2014-03-04 11:17:35
傅莹:
还有一个问题,社会上比较关注的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最近发生了多起恶性事件,令人痛心。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执法检查,使这部法能够得到切实的执行,能够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让孩子们能够健康地成长。总之,实际上女性要承担社会和家庭双重的职责,所以我觉得社会上还是要对女性和孩子们给予更多的关爱、理解和支持。谢谢!
2014-03-04 11:19:01
新加坡海峡时报记者:
最近湖南衡阳市人大代表选举贿赂腐败新闻轰动了各界,请问对于中国人大在加强清廉选举方面的工作,我们能有哪些期待呢?谢谢!
2014-03-04 11:22:19
傅莹:
你提到的衡阳贿选事件,性质确实很严重,影响也是非常恶劣的,可以说这是在人大制度建立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破坏选举的事件。去年底,湖南省人大已经做出了相关的处理决定,并且向社会公告。
2014-03-04 11:22:32
傅莹:
我们国家从第一部选举法到现行的选举法,以及刑法,对贿选、对破坏选举的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我们绝不允许对人大制度的挑战,这些相关人员已经被依法追究责任。
2014-03-04 11:25:43
傅莹:
人大是国家的权力机关,人大代表肩负着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如果有人把当代表当作谋取私利的机会,甚至不惜花钱买选票,这样的人怎么能够代表人民?怎么能够取信于民?所以,我们要坚定不移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决惩处任何贿选和破坏选举的行为。我们要用“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贿选和破坏选举的行为,无论是什么人,无论是发生在什么地方,只要发现,就要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在惩治贪腐、惩治违法不应该有例外,也不能够有例外。
2014-03-04 11:25:52
傅莹:
作为人大代表,首先要做维护和遵守法律的模范,要怀着对民意的尊敬,要怀着敬畏之心,廉洁自律,依法履职。谢谢!
2014-03-04 11:26:00
美国有线新闻网记者:
我们每天都有机会听到有关上访者的一些悲惨遭遇,我们也经常能听到中国老百姓通过写信或者示威的方式,抱怨官员滥用职权,让他们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或者使得他们的人权、社会和民事权力受到侵犯,为什么他们只能被迫选择上访,而不能通过法院或者现行的司法体制来解决自己遇到的问题?中国在解决这一问题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有可能取消信访的制度?
2014-03-04 11:26:08
傅莹:
信访在中国是一个很独特的制度安排,应该说这些年它也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对于上下沟通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矛盾也更加复杂。所以,我们的信访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压力或者挑战,对信访工作要进一步改善,这一点从政策上、从改革上已经提出许多改进的路径。
2014-03-04 11:26:28
傅莹:
其中与人大关系比较大的一点,通过改革要把这些涉法涉诉的信访纳入法治的轨道。在中国我们通称“民告官”,从法律上讲有两条途径。第一条是行政诉讼法,这是20多年前制定的。这部法律为百姓维护自身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当然,这20多年来可以看到这部法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我们也做了一些调查研究。从调查的结果看,比如这些年行政诉讼案件原告的胜诉率明显下降。另外,也确实存在着行政部门不愿意当被告、法院不愿意受理的情况。群众也反映说不敢告、告也告不赢,结果就是让大量的涉法涉诉案件进入到了信访的渠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行政诉讼法进行一个比较全面的修订,目的就是尽可能地排除对“民告官”各种各样的阻碍。在修法的过程中,也会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