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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议食厅”议食品安全事(2)
时间:2014-03-11 05:36  浏览次数: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奇认为:

  改革开放30多年食品行业发展过于粗放,带来很多问题。多年来,针对农村农业、粮食安全的问题花了很大的力气付出了代价,去保产量。政府也在强调,中国人的饭碗必须要掌握在中国人自己的手里,但是我们从粮食的供给情况来看,90%是自给,但是10%还是依靠进口。

  管理过于粗放,结果造成不安全的问题比比皆是,乱象丛生。几年前,在焙烤行业,就有这么一个所谓的配方,北京的红蛋糕不用加鸡蛋就能做出蛋糕来。靠一些添加剂,靠一些乳化剂,在一些小工厂、小作坊比比皆是。大的食品厂家像稻香村是不敢这么做的。这些小黑加工作坊给食品监管带来极大的隐患。

  还有由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从事农业的人口大量转移,转移到城里的食品行业,这些人对食品的安全性,包括专业性了解多少?都是难以控制的问题。

  陈传意补充说:

  小作坊确实是很头疼的事,因为它既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又不符合生产许可细则的规定,所以它很难取得生产许可证。怎么办?我想是否可以实行登记制度,把市局、县局管的辖区所有的小作坊都登记。现在有的地方实行了这个办法,实行效果还不错。

  4问为什么老百姓总在质疑食品安全问题?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秘书长邵薇:

  一个外国专家看了我国整体食品科学的现状后说,中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是在进步。从政府、工业界、科技界,还有媒体都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努力。那为什么老百姓总在质疑?

  最重要应该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造成百姓的恐慌。去年盘点的30件食品安全事件中,只有2件是真正意义上的食品安全事件,反映更多的是一些误导和误读。

  从国家层面还应该加大公益性的投入,可以借鉴日本的《食育法》,一是教你怎么吃,二是培育感恩之心。

  应该加大公共科普的力度,科学界应该学会用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说话。

  媒体也需要在事件出来的时候,加强正确的判断能力,能够从科学的角度征求专家意见之后再发布。

  5问《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法规如何协调?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常务副所长严卫星:

  在国家层面,主要的职责是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还有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等等。

  《食品安全法》条款的修订,实际上更高层面是考虑法律之间怎么协调。涉及食品安全,我们有农产品(000061,股吧)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法等很多法规,到底以什么标准来执法?

  食品安全法应该是强制执行的,但是现实是不是这样?依据农产品质量法可能另有一个标准,那么这几部法律,应该按哪个执行?这是值得统一的问题。

  说到流通环节,怎么去追溯?

  当前更重要的是各项法律间的协调,而不是就《食品安全法》修《食品安全法》。

  此外,监管部门、职能部门怎么落实?食品安全的监管不能替代企业生产,更主要的责任是监督企业。

  落实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设置科学的管理思路和科学的措施与方法。从农产品出田的时候检验,到批发市场、到餐饮,过去整体上以检验为重心的管理思路,应该改变了,而且是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文/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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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