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工作扎实有效,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82%。“九件实事”全面完成。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金蓝领”培训工作成效明显,“乌兰美”家政服务成为品牌。为4000名创业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6亿元。转移农牧民就业34.4万人,新增城镇就业1.6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险扩面任务超额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提高10%,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市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70%、70%。城乡低保、五保等特殊困难群体得到有效救助,为全市32万户低收入农牧民每户免费发放1吨取暖煤。对当年新入学的3000名农村牧区贫困大学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年救助1500元。扶贫攻坚取得实效。落实省市县乡四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点制度,投入资金12.2亿元,10.1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管理成效显著。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三项改革”深入推进,教学活力明显增强。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经费增速全区第一。完成校舍建设36万平方米,建成塑胶操场71个。中心城区8所学校、5所幼儿园和农村牧区100所幼儿园投入使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自治区卫生城市复检顺利通过。市中心医院门诊楼、传染病医院和9所县级医院投入使用。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科技贡献率不断提升,成果转化效果明显。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实施“户户通”工程14.5万户。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加强,在线监控启动运行,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进一步规范,建成食品生产销售综合市场11个、农贸市场29个,创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25条,被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评为“中国十佳食品安全城市”。深入化解社会矛盾,信访工作得到加强。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国防建设、民族宗教工作扎实推进。统计、体育、地震、人防、气象、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严格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集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自觉接受市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由205项减为95项。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平台作用,扩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范围。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成运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及矿产资源交易等实现管办分离、集中交易。政务公开、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加强。
我们还承办了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国家中西部农村危房改造现场会和全区社区服务与促进就业、重点区域绿化、食品安全经验交流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农村养老、百姓安居、食品安全、就业创业、城乡绿化等工作成为全国、全区的典型示范模式。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我们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我们立足市情,推进“8337”发展思路深入破题的结果,更是全市各族干部群众攻坚克难、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乌兰察布建设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回顾一年来的奋斗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既要敢闯敢试、先行先试,又要立足实际、步步为营。必须坚持抢抓机遇、顺势而为,突出发展主题,实现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内涵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创新驱动,既要全力解决当前的棘手问题,更要积极化解深层次矛盾。必须坚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始终保持“人一我十、人十我百”的精神状态,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乌兰察布欠发达的市情还没有根本改变,主要表现在:经济总量小,产业层次低、链条短、结构单一,企业运行质量较差;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不强,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得还不够理想,发展环境不够优化,个别单位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