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要依法维权和常态维权
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邱建国建议,维权第一要依法,比如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在55条又规定,我们其他条款规定,比如说《食品安全法》56条有规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有规定,按照这个规定来主张你的权利没有任何问题,超出这个规定你主张这就有问题了,比如说你买了一个产品,只是有瑕疵,然后你主张说是欺诈了,这恐怕就有点问题,比如说法律规定你只能主张增加10倍的赔偿,那么你张口买了一瓶水,花了2块钱,你说你赔5万你这个依据何在啊?是不是?现在很多企业挠头就挠头这部分问题。一定要依法维权,你主张多少赔偿有依据,比如说我喝了这个饮料住院了,造成损失了,这可以,该多少然后精神上有多少也要合理,不合理不部分不能主张,你主张了可能就有问题,比如说一个消费者买了一个笔记本电脑花了2万块钱,出现了质量问题,然后你索要,索要人家500万,这个问题你不是一个正常的主张行为,也不是理性和依法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法律支持是你合法那部分。
同时,邱建国认为打架,必须依靠每个消费者,因为消费者在市场行为当中有三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无时不在,什么时候有市场交易,什么时候就有消费者。第二个是无处不在,然后无时不有,还有一点消费者不会被收买,别的监督力量有可能被主题收买了,消费者你能收买吗?那么多消费者?收买不过来,如果都收买了,那就叫诚信了。所以说一定让普通消费者参与,参与怎么办?得有激励机制,现在法律10倍赔偿,最低500也好都是激励机制,政府部门对举报者,也要给奖励。
我们也有一种体会比如说商业环境比较好的地区,市场经济发展比较成熟的地区,好像当然是打引号的刁民,好像确实比较多,大家都好像斤斤计较,比如到上海会有这种感觉,上海人怎么这么"斤斤计较啊"其实这种斤斤计较反倒是让商家更诚信的经营,更到位的去服务。对此,邱建国表示认同,如果消费者不积极未维权,那么也讲打了引号,实际上就起到什么作为?对违法经营者一种放纵,所以说"斤斤计较"有好处。
邱宝昌进一步强调,什么地方"斤斤计较"了什么地方市场环境好一点,什么地方忍气吞声了,什么地方市场环境就差一点,这个是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