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禁止自带酒水”、“收到网购商品后无法退换货”……这些困扰着消费者的“霸王条款”,从今年3月15日后将有一个崭新的变化。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这些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新规实施将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案例
网购商品不合用 换货进退两难
“去年我在京东网上买了件内衣,跟我以往穿的号码一样,但发来的商品穿上却勒得我喘不上气来。我把新买的商品和以前穿的同号码内衣放在一起对比才发现,下胸围居然差了将近两寸。”曾小姐虽然时常网购,但这次在大网站上买的东西依旧“打眼”了,她说:“商家倒是同意换货,不过运费要我自己出,后来反复交涉,他们才同意由我先垫付运费,他们再补贴运费到我的账户。可是后来查询了补贴金额,只有10元,而我异地快递的费用至少也要15-20元。”
曾小姐更加不能忍受的是,更换后的商品依旧不合适,而且再次登录网站却发现该内衣已经降价促销,比她购买时还便宜了40元。“倒贴运费就罢了,前后换货折腾两轮下来,耽误了我的使用时间,现在促销价格又那么便宜,我这衣服没穿上,里外还贴了几十元的损失。这样的消费体验真是太憋屈了!”
手机频繁重启 软硬件问题难辨
本市南开区居民张小姐2012年底买了一款智能手机,使用两三个月后就开始频繁出现死机和自动重启现象,她找到手机维修部,被告知是软件问题,现场进行了升级并更新。可是回去后两周左右,问题再度出现,手机速度也明显变慢,维修人员依旧如法炮制,如此反复修了三四次。今年初,张小姐再次维修手机时提出,问题反复出现,要求检查彻底些,工作人员告知是主板有问题,而该手机已经超出保修期限,更换硬件需要自费。“换个国产零件要几百元,进口原件就要上千元了。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可维修人员一直都按软件问题维修,现在超出保修期又要我自费,这样太过分了!”
定期存款“变”保险 到期取不出本金
“当时在银行窗口里的服务人员跟我说,如果不急着用钱,可以选择定期2年的理财合作项目,2年后可以取出本金,逐年分红,还免费送保险。我想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是有名的大公司,应该有保障,于是就买了。”刘女士在2年存款到期时要求取款,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由于保险收益期限未满,现在取款必须按照保险公司计算方式,2万元本金只能退还12000元,分红要第三年开始才会有。“我当时明明是定期存款,赠送保险,现在怎么变成购买保险分红了?别说盈利,连本金都保不住。”
刘女士找到银行工作人员交涉,却被告知,这个项目只是银行代售产品,顾客可以自行选择,银行并不承担相应责任。保险公司方面解释则是“霸王条款”式的,“保险公司说这种分红产品就是按照5年规划的,2年期肯定取不出本金。”
电视购物咨询招来持续骚扰
齐女士过年放假看到电视购物里的服装广告说“前100名免费试用”挺感兴趣,打电话过去咨询,被告知是购买三件才“免费”再赠送三件,价格598元。“我觉得免费是噱头,这样的宣传方式简直是欺骗。”
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咨询电话却招来接连不断的骚扰。“几乎每个星期都会有两三个电话打来,问我是不是对这个商品感兴趣,有活动参不参加等等。我反复说不需要,却依旧不断打来,简直成了骚扰电话。我把接听的电话拉入黑名单,他们却又用别的号码打来,太烦了!”
齐女士想要投诉,却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我在湖北卫视看到的商品,这个商家打来的电话是浙江的。这种正规电视台的电视购物应该也是正规厂商吧?现在只是骚扰电话,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政策速递
网络交易受损害
平台提供者也有责任
网上购物碰到欺诈,商家联系不上,网络购物平台也不予解决问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新《消保法》对此有了详细的权责划分。
新《消保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此外,新《消保法》针对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赋予了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旨在促进买卖双方的平等地位。
网购商品七日内
无条件免费退换货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于网购商品退换货予以了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不过,新《消保法》第25条规定: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
消费提醒
新型消费纠纷投诉热点
天津本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杨英律师说:“今年消费投诉和法律咨询的热点集中在食品安全、手机通讯、电信宽带、汽车类服务、家用电器、服装质量、银行金融类服务、电商消费、房屋及物业服务、物流服务等十个方面。”
杨英说,与以往的实体产品质量等问题集中的情况相比,近两年消费者投诉领域向服务型、发展型、享受型转变。
投诉新热点
银行收费名目
消费预付卡无法退还现金
消费积分突然清零未被告知
机票里程兑换有猫儿腻
网购团购产品或服务与描述不符
物流不及时或丢件毁件等等。
维权有途径
最近几年在汽车、家电、食品、商品房以及公共服务领域等均有集体投诉出现。维权时,消费者应首先和经营者协商或请消协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到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到仲裁机构仲裁以及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