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5日,含有“后悔权”、“举证责任倒置”等亮点的新消法,以及支持“知假买假”的司法解释将正式实施。新法实施在即,记者采访发现,与职业打假人的“积极备战”相比,不少商家面对新法却有些被动,显得漫不经心。
付勇(化名)是一位职业打假人,近期在崇安、滨湖、开发区等基层法院,以所购商品有质量问题为由,将多家超市告上了法庭。昨日在滨湖法院,他以某品牌牛肉粒产品标签不符标准为由,要求商家退一赔十的诉请,被主审法官驳回,但他并不感到沮丧。因为他感到:“新法实施,打假的黄金期很快到来。”
目前,付勇正和“朋友们”加紧对新消法进行学习。他说,在1月份最高法院支持“知假买假”司法解释出台之前,自己提起的官司总是有很大篇幅都争论“打假人是不是消费者”、“没有造成损伤结果是不是就不能要求惩罚性赔偿”,由于当时没有相关法律条文作出规定,“同一个问题,输赢也没个准数。”随着新法的实施,这些争议都将不存在,“感觉踏实了许多。”
“靠这个收入跟做律师的也差不多了。”他说,由于以往只有问题食品是退一赔十,其他商品都是退一赔一,身边的朋友几乎全都扑到食品领域去了。“新法实施其他领域也能退一赔三后,食品领域的打假肯定会降温。”有了“举证倒置”“网购平台担责”等法规的支持,维权成本也大大降低,“我们会更多地选择网络商家进行维权,并更多地‘对付’多领域产品的实质质量问题,而不是一个食品领域的标签问题。”
相比打假人的“磨刀霍霍”,商家明显淡定许多。连日来,记者也询问了多家超市商场。除了一些大卖场明确表态将全面落实“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等条例要求外,超市对即将实施的新消法仍处在观望状态。“进货、售后该怎么还是怎么,我们只能严格审查进货的凭证,此外还能做什么?”一家外资大超市代理人直言:“干脆等新法实施后,看看纠纷或诉讼的情况再说。”
中南路上一家大型超市的客服部经理也说,公司并没有对新法采取什么特别应对措施,“只是这两天工商部门叫我去简单培训了下新消法。”跟超市打了多年“交道”的付勇揭秘:“一般赔钱的都是厂家,只要不是超市自己赔的,超市一般都是无所谓的,自然就热情不起来。”
“新法实施,法院的消费者诉讼肯定会增加。”法官认为,面对消费者和打假人高涨的维权热情,售后服务滞后缺乏积极应对措施的商家,难免要为自己的漫不经心付出代价。 (青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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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案例一半涉及食品安全
昨天,惠山区检察院向全社会公布了10件打击危害民生民利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其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案例有5件。
这5起涉及食品安全的典型案例,包括高某等人制售假牛肉案、孙某玩忽职守案,濮某某制售假牛肉案、丁某某等人销售病死猪肉案、林某某等人假酱油案。其中,高某等人系列生产、销售假牛肉案一案在全国曾产生重大影响,共有15名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丁某某等人销售病死猪肉案是我市首例制售“病死猪肉”案件。
为了进一步彰显典型案例对社会的警示作用,10大典型案例中,非法传销、工伤碰瓷诈骗、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案例有3件。去年以来,该院先后办理多起组织、领导传销案件,成功铲除了这一让百姓身恶痛绝的“毒瘤”。其中,袁某、龚某等44人非法传销案,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万元。该院去年查办的工伤碰瓷诈骗案件轰动全国,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进行专题报道。案件办理后,该院还向区工商联发出检察建议,提醒企业依法处理工伤事故,严防上当受骗。(苏卫东)
原标题:打假人“积极备战”众商家反倒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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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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