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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人“积极备战”众商家反倒观望
时间:2014-03-13 16:26  浏览次数:

  3月15日,含有“后悔权”、“举证责任倒置”等亮点的新消法,以及支持“知假买假”的司法解释将正式实施。新法实施在即,记者采访发现,与职业打假人的“积极备战”相比,不少商家面对新法却有些被动,显得漫不经心。

  付勇(化名)是一位职业打假人,近期在崇安、滨湖、开发区等基层法院,以所购商品有质量问题为由,将多家超市告上了法庭。昨日在滨湖法院,他以某品牌牛肉粒产品标签不符标准为由,要求商家退一赔十的诉请,被主审法官驳回,但他并不感到沮丧。因为他感到:“新法实施,打假的黄金期很快到来。”

  目前,付勇正和“朋友们”加紧对新消法进行学习。他说,在1月份最高法院支持“知假买假”司法解释出台之前,自己提起的官司总是有很大篇幅都争论“打假人是不是消费者”、“没有造成损伤结果是不是就不能要求惩罚性赔偿”,由于当时没有相关法律条文作出规定,“同一个问题,输赢也没个准数。”随着新法的实施,这些争议都将不存在,“感觉踏实了许多。”

  “靠这个收入跟做律师的也差不多了。”他说,由于以往只有问题食品是退一赔十,其他商品都是退一赔一,身边的朋友几乎全都扑到食品领域去了。“新法实施其他领域也能退一赔三后,食品领域的打假肯定会降温。”有了“举证倒置”“网购平台担责”等法规的支持,维权成本也大大降低,“我们会更多地选择网络商家进行维权,并更多地‘对付’多领域产品的实质质量问题,而不是一个食品领域的标签问题。”

  相比打假人的“磨刀霍霍”,商家明显淡定许多。连日来,记者也询问了多家超市商场。除了一些大卖场明确表态将全面落实“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等条例要求外,超市对即将实施的新消法仍处在观望状态。“进货、售后该怎么还是怎么,我们只能严格审查进货的凭证,此外还能做什么?”一家外资大超市代理人直言:“干脆等新法实施后,看看纠纷或诉讼的情况再说。”

  中南路上一家大型超市的客服部经理也说,公司并没有对新法采取什么特别应对措施,“只是这两天工商部门叫我去简单培训了下新消法。”跟超市打了多年“交道”的付勇揭秘:“一般赔钱的都是厂家,只要不是超市自己赔的,超市一般都是无所谓的,自然就热情不起来。”

  “新法实施,法院的消费者诉讼肯定会增加。”法官认为,面对消费者和打假人高涨的维权热情,售后服务滞后缺乏积极应对措施的商家,难免要为自己的漫不经心付出代价。 (青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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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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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