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报网讯(记者叶青)3.15之际,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了启动为期100天的全省食品专项整治“亮剑行动”情况,以及全省各地针对与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种类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批次的情况。并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购物中,增强防范知识,发现违法行为积极投诉举报。
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抽检情况
自2013年12月下旬起,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启动了为期100天的全省食品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全省各地针对与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种类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批次。截止目前,全省各地共抽取食品3918批次,是计划抽检数1308批次的3倍,合格3098批次,不合格92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79批次,仅标识不合格13批次)。其中,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154批次,合格率100%;食用油抽检397批次,合格率99.2%;调味品抽检646批次,合格率99.1%;酒类抽检353批次,合格率96.6%;鲜活水产品抽检163批次,合格率90.2%;保健食品及其他类别食品共有728批次尚在检验过程中。省食药监局将适时公布相关信息,各地也正在依法开展对不合格食品及相关经营者的调查处理工作。
食品消费多留意 防范假冒伪劣行为
请寻找笑脸就餐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检查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大笑、良好——微笑、一般——平脸,三种卡通形象体现了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级别。消费者应尽量选择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春暖花开时节,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四川盆地湿度大,非常适宜细菌生长繁殖,容易造成细菌性食物中毒。引发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有:
一是生熟交叉污染。如熟食品、接触熟食品的容器和手等被生的食品原料或接触过生的食品原料的容器等污染。
二是食品贮存不当。如熟食品在10℃至60℃之间的温度条件下存放2小时以上,或易腐原料、半成品食品在不适合温度下长时间贮存。
三是食品未烧熟煮透。如食品烧制时间不足、烹调前未彻底解冻等原因使食品加工时中心温度未达到70℃。
四是从业人员带菌,操作时通过手部接触等方式污染食品。
五是经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未彻底再加热至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六是进食未经加热处理的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