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超       烟酒       冷冻       乳品        肉品      糖业       调料       粮油       保健      饮品      餐饮       日化
当前位置:主页 > 消费安全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时间:2014-03-19 04:24  浏览次数:

[导读]2014年 2 月 21 日在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云公和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决策部署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为推动首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一年来,常委会审议通过法规3件,开展立法调研4项,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15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个,开展执法检查4项,组织专题调研、集体视察17次,发出审议意见书15件;作出决议决定7项;办结代表议案3件,督办代表建议174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0人次,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围绕首府科学发展,着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常委会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把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法定职权,全力促进首府各项建设。

   积极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常委会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常委会认为,“十二五”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强化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纲要确定的29项中的26项主要经济社会预期性目标和约束性指标,有望达到或超过进度要求,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各项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按照《监督法》要求,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组成人员认为,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克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影响,使全市经济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同时,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提出建议,要求政府坚定信心,主动应对挑战,认真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突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抓好重点工业项目、农业“五项重点”工作以及县域经济和非公经济发展,努力扩大消费规模,提升消费拉动作用,切实提高经济的发展质量和效益。常委会经过认真讨论,审查批准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经济指标预期目标调整方案,对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等四项重要经济指标进行了调整,为推动我市经济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积极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我市水土流失问题严重,生态系统比较脆弱,切实做好水土资源保护,对于促进首府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常委会启动立法程序,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针对我市实际,全面修订了《呼和浩特市水土保持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围绕我市水土保持的核心内容,增加了具体规划要求、保护地区、治理措施等条款,明确了重点保护区和治理区的范围,突出了我市地方特点和可操作性,为防治水土流失、维护首府长远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该条例已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为从决策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当前环保工作的艰巨任务,要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环评执法与监管,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推动全市减排工作取得新成效。        

  积极促进城市规划建设及城乡一体化发展。为保障我市新一轮规划建设项目如期展开,常委会及时审议批准了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部分内容调整的议案,决定将“四个100平方公里”纳入城市新的总体规划中,为机场搬迁和打造四个功能区提供有力支持。开展了对《呼和浩特市城乡规划条例》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规划法治观念,以规划为龙头,以城带乡,推动小城镇建设管理上档次、上水平。常委会还对全市整村扶贫推进和重点建设新农村示范村工作进行督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乡一体化进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按照市委总体战略部署,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

  加强财政监督。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要求,常委会围绕我市经济运行、税收征管、财政收支、民生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对市民政局等四个部门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监督政府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保证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在此基础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2013年上半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2年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形成了审议意见,要求政府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强化预算执行刚性;有效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投入,大力支持重点领域和民生事业的发展;要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举债融资管理制度及债务风险预警和偿还债务机制,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推进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透明,不断扩大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着力推进公共财政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并规范财政资金绩效审计,重点加大对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的审计力度,将监督端口前移,防止资金损失浪费、发生重大违规问题和固定资产的严重流失。

  加强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统一,开展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表态发言等工作,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圆满完成了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命工作和其他任免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0人次。其中,决定免去4人,决定任命46人次,免去57人,任命52人,批准任命9人,决定接受辞职1人,决定代理1人。

  二、围绕群众切身利益,努力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正义

  常委会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加强民生问题的监督,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泛、更公平地普惠于民。

  着力推动消防及安全监管工作。常委会高度关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作,年初开展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执法检查和专项视察。通过检查、视察,针对各类致灾因素不断增加,安全生产问题日益突出的现实情况,常委会及时发出审议意见,强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四个目标”的落实。特别是针对消防安全存在的严重隐患,要求政府切实加大消防设施建设力度,增强防范和抵御火灾能力,筑牢社会安全“防火墙”。市政府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已拨付1亿元财政专项经费,用于改善消防装备、公共消防设施及易发生火灾场所的安全改造,保障了“平安首府”建设。

  着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常委会将事关百姓健康福祉的食品安全、医疗改革等问题列入重点监督议题,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继续加强公众饮食安全监管工作,健全和完善监管机制,为保障群众餐桌上的安全撑起一把放心伞。对全市粮油储备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促政府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确保粮油供应安全。开展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情况的视察,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进一步深化医改工作,落实基本药物全覆盖制度,加大对社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百姓提供安全方便的医疗卫生保障。

  着力推动民生改善。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公交、供热、饮水安全等问题,常委会持续开展监督,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对《呼和浩特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统筹规划建设用地,加快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改扩建步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为支持构建“大公交”发展框架,缓解出行难问题,审议批准了市政府关于贷款6亿元购买公交车的议案,及时解决了购车资金问题。常委会持续开展供热及城市居民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督促加快“煤改气”工程及分质分类供水建设进程。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健康发展,2013年常委会还开展了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执法检查,规范蒙古语言文字的正确运用。对“六五”普法中期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全市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市政府承诺的为民办好十件实事项目,各专门委员会进行对口监督,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做好信访信息综合分析和重要信访件的督办,全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928件次,督促解决了一批信访案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着力推动司法公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常委会紧紧围绕这一主题,组织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案件庭审,观摩派出基层检察室,并分别听取和审议了法院、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专项工作报告。针对“两院”公正司法和法官、检察官断层现象突出等问题,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敦促“两院”狠抓队伍管理,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办案水平,坚守司法公平正义的红线。

  三、围绕首府发展实际,积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常委会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从我市实际出发,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努力发挥地方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以科学理念部署立法工作。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要求,常委会在认真总结吸收以往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明确了更加重视立法的质量和效果、更加重视法规的修改和完善、更加重视保障和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立法理念。年初,常委会在广泛征集、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充分协调的基础上,编制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五年(2013-2017)立法规划》,已经过市委批准,予以实施。规划确定了与首府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科技创新、城市管理与建设、旅游产业发展等18件立法项目,为首府新一轮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从当前我市生态保护、城市绿化和民族教育发展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确定了2013年立法计划。按照年度立法计划,2013年常委会修订的《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呼和浩特市水土保持条例》和《呼和浩特市民族教育条例》,已全部审议通过,并获得自治区人大批准,年度立法计划圆满完成。

  突出法规地方特色。针对城市绿地保护和绿化工作的迫切需要,常委会从力求“城市绿化规划得好、建设得多、管理得精、保护得严”的立法初衷出发,适时修订了《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后的条例由原来的39条修改增加为63条,明确执法主体和管护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为保护我市宝贵的绿色资源,巩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提供法规依据。为进一步促进首府民族教育事业发展,修订了《呼和浩特市民族教育条例》。通过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民族教育工作的现状和问题,着重对经费保障、师资培训和职称岗位设置等条款内容进行修正,体现了重点突出、切实管用的法规修订原则,法规的可操作性得到明显增强。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立法组织协调和论证机制,提前介入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切实提高统一审议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成立了立法咨询顾问团,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每部法规草案都要在媒体上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在去年法规草案修订过程中,共征集到各方面意见建议542条,为修订好法规提供了有益参考,扩大了立法的民主性和公众参与度。
四、围绕代表作用发挥,大力支持和保障代表知政履职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把代表作为人大工作的活力源泉,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积极引导和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着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常委会把开展代表届初培训、组成人员任初培训和市、旗县区、乡镇人大干部履职培训作为重要任务,先后举办和参加各类培训班5期,培训各级人大代表456人次,增强了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履职能力。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执法检查、工作视察等活动,并围绕大青山前坡治理、拆迁改造等工作开展了18项专题调研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推动政府相关工作发挥了作用。

  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坚持将代表是否满意、人民群众是否认可作为工作的第一标准,把督办代表议案建议作为保障代表权利、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不断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对去年人代会上确定的关于加快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1号议案,常委会进行重点督办。听取和审议政府报告,要求政府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加快建立覆盖全市城乡范围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市政府高度重视办理工作,积极解决基层卫生院人才短缺问题,已招聘了137名医务人员充实到基层,初步建立了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在代表建议的办理过程中,常委会组织代表深入重点承办单位调研,落实承办部门与提建议代表“两见面”制度,推动办理实效的提升。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交“一府两院”及其他有关组织办理的174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25件,占承办总数的71.8%。重点督办的“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等6件建议,均得到了落实。

  积极发挥代表作用。重点项目建设是我市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具体行动,抓住了我市发展的关键,为首府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了使代表充分了解这些情况,常委会组织全国、自治区和市三级人大代表对中环光伏单晶硅扩能项目、金河镇都市农业园区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观摩,实地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新成果。还组织市人大代表和离退休老干部视察地下管网改造、道路改扩建等工程,为引导群众正确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带来的交通拥堵、出行不便,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围绕提升工作水平,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始终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以“扎实学习、务实工作、切实提高”为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形成了稳健、务实、创新的工作格局。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常委会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党内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制度,全面深入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得到提高。市委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专门听取了常委会工作汇报,对常委会提出的加强人大财政监督、充实基层人大工作力量等建议予以高度重视,作出决定,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充实财经工作力量,保障人大开展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解决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一人一委”问题,并对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人大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折不扣地完成了办公用房和公车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勤俭务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各类会议和经费,常委会机关“三公”经费减少了30%以上。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流程,修订完善了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市领导定点包村负责制,深入开展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贫困户等活动,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加强人大工作联系与交流。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等活动32次。加强对旗县区人大工作的指导,召开工作研讨会,开展专题调研,支持基层人大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常委会组成两个专题调研组,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旗县区人大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全市基层人大工作情况,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深化人大新闻宣传,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公开性。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领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协同工作的结果,也是旗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有不少应当加强和改进的地方,还有许多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有: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需要不断拓宽,立法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定监督方式运用得不够,监督实效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还存在书面答复多,实际落实不够的问题,代表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常委会工作机制仍需完善,机关工作整体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结合将要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加以整改,努力把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2014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4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60周年,也是首府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到人大各项工作之中,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以强化监督工作、深化代表工作为抓手,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努力营造促进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推动“两个一流、三个建设、两个率先”目标的早日实现作出贡献。
 
  一、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首要任务,深刻领会党中央对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推动人大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十一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部署上来,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能。

   二、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认真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在“专而精”上下功夫,切实增强法规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清理、修订修改不符合或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我市客观实际的地方性法规,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今年拟制定《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拟修改《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拟对《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旅游管理办法》等进行立法调研。
 
  三、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以常委会今年重点开展强化监督工作为契机,不断丰富监督形式,切实加大监督力度。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连续监督,一抓到底,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加强对首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监督。切实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依法听取和审议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审查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继续加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推动实施全面规范、透明公开的预算制度。围绕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对重要领域、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的监督。计划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地方性债务管理情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情况、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情况、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旅游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及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等9个专项工作报告。

   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在全市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落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跟踪监督,在去年听取和审议政府相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今年拟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加大监管力度,使全市人民能够真正吃得放心,健康安心。还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进一步健全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要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就事关改革发展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询问,并开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评议。继续对2013年未落实的事项进行跟踪监督,直至见到成效。

   四、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为切入点,不断深化代表工作。强化培训,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巩固完善代表之家、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加强代表小组建设、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途径和方式,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信息互通,建立代表信息收集平台。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严格议案处理和建议办理程序,完善办理机制,强化综合协调和跟踪督办,推动办理工作由注重答复向注重结果的转变,不断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贯彻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性坚定性,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积极探索依法履职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已经开启,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开创首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上一篇:白山鸡蛋价再度上涨北货南运成首要原因   下一篇:超市买的纯牛奶,回家一喝竟是调制乳
分享到:
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