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市买的纯牛奶,回家一喝竟是调制乳
南岸区法院首次庭审微博直播消费维权案件
2014-03-19 09:03:30 来源: 本站原创 编辑: 齐云尚
逛超市本想买一盒纯牛奶,谁知回家喝了才发现竟是调制乳,可产品名称却没有标注清楚。为此,市民强先生把销售该产品的超市告上了法庭。
3月13日,区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强一(化名)与被告重庆某百货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与以往不同,这是该院首次对消费者维权案件进行微博同步直播。
【现场】
牛奶外包装标识不清楚
他把超市告了
2013年7月的一天,强一在位于辅仁路的一家超市里购买了3包某品牌“优益+”牛奶,共计58元。回到家后,才发现原本想买的纯牛奶竟然是调制乳。
2014年2月,强一将该超市告至法院。他在诉状中称,该超市内销售的某品牌“优益+”牛奶原本是调制乳,但从产品名称上看,未清晰反映出该产品的真实属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因此,强一要求,被告应赔偿货款损失58元,并支付10倍的赔偿金额580元。
庭审现场,被告代理人当庭出示了该产品的生产单位资质和产品检验报告,且认为所销售产品属于合格产品,并未对原告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害,故不应支付赔偿。
由于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不成,故法院宣布案件择日宣判。
【亮点】
首次对消费侵权案件
进行微博直播
和以往庭审不同的是,当天,区法院利用新浪、腾讯“重庆南岸法院”官方微博平台首次对消费侵权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了全程图文直播。
记者通过检索“重庆南岸法院”新浪微博发现,从当天下午14时23分庭审开始,至15时26分休庭,在一个多小时时间内,共发布12条微博,并全程对庭前准备、法庭调查、双方辩论、陈述等过程进行了详细记录。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选择这起案子作为微博庭审直播的案件,主要是考虑到此类案件比较具有代表性,通过网上公开审判过程,提醒普通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尤其是食品时提高维权意识,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子伟说,去年以来,法院对多起案件进行了微博庭审直播,不仅起到了法制教育与宣传的作用,也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公开、透明。
据了解,2013年以来,南岸区人民法院积极创新举措,通过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庭审图文直播7次,共发布微博300条,图片172张。微博直播以来,新增加粉丝数4000余人,从而使法院审执情况及工作动态在第一时间呈现在公众面前,让司法工作在阳光下得以有序运行。(记者 胡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