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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买的纯牛奶,回家一喝竟是调制乳
时间:2014-03-19 09:20  浏览次数:

超市买的纯牛奶,回家一喝竟是调制乳

南岸区法院首次庭审微博直播消费维权案件

2014-03-19 09:03:30  来源: 本站原创  编辑: 齐云尚

  逛超市本想买一盒纯牛奶,谁知回家喝了才发现竟是调制乳,可产品名称却没有标注清楚。为此,市民强先生把销售该产品的超市告上了法庭。

  3月13日,区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强一(化名)与被告重庆某百货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与以往不同,这是该院首次对消费者维权案件进行微博同步直播。

  【现场】

  牛奶外包装标识不清楚

  他把超市告了

  2013年7月的一天,强一在位于辅仁路的一家超市里购买了3包某品牌“优益+”牛奶,共计58元。回到家后,才发现原本想买的纯牛奶竟然是调制乳。

  2014年2月,强一将该超市告至法院。他在诉状中称,该超市内销售的某品牌“优益+”牛奶原本是调制乳,但从产品名称上看,未清晰反映出该产品的真实属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因此,强一要求,被告应赔偿货款损失58元,并支付10倍的赔偿金额580元。

  庭审现场,被告代理人当庭出示了该产品的生产单位资质和产品检验报告,且认为所销售产品属于合格产品,并未对原告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害,故不应支付赔偿。

  由于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不成,故法院宣布案件择日宣判。

  【亮点】

  首次对消费侵权案件

  进行微博直播

  和以往庭审不同的是,当天,区法院利用新浪、腾讯“重庆南岸法院”官方微博平台首次对消费侵权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了全程图文直播。

  记者通过检索“重庆南岸法院”新浪微博发现,从当天下午14时23分庭审开始,至15时26分休庭,在一个多小时时间内,共发布12条微博,并全程对庭前准备、法庭调查、双方辩论、陈述等过程进行了详细记录。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选择这起案子作为微博庭审直播的案件,主要是考虑到此类案件比较具有代表性,通过网上公开审判过程,提醒普通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尤其是食品时提高维权意识,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子伟说,去年以来,法院对多起案件进行了微博庭审直播,不仅起到了法制教育与宣传的作用,也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公开、透明。

  据了解,2013年以来,南岸区人民法院积极创新举措,通过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庭审图文直播7次,共发布微博300条,图片172张。微博直播以来,新增加粉丝数4000余人,从而使法院审执情况及工作动态在第一时间呈现在公众面前,让司法工作在阳光下得以有序运行。(记者 胡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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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