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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时间:2014-03-19 09:51  浏览次数:

  近日,记者从黔江区畜牧局获悉,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防止动物疫病传播,黔江区将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病死猪收集体系。同时,建立健全保险补偿机制,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严厉打击经营病死猪行为,防止病死猪流向餐桌引起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1万头以上的养殖场

须对病死猪做无害化处理

  根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的要求,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合作社及龙头企业,必须对养殖过程中的病死猪做无害化处理。建设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实施政府补贴,市场运行的企业化运作模式,形成“养殖户申报,畜牧兽医站受理,各街道、镇乡集中,区内统一处理”的工作格局,集中处理中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的病死猪。

全面建立病死猪收集体系

  综合渝东南地区生猪养殖规模、交通、环境、地域性等因素,按照农业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要求,黔江区将采取国内外先进的无害化处理配套技术工艺,合理建设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并配备必要的专用运输车、运输袋以及相应的设施设备等。

  针对处理中心,同时还将建立病死猪收集点,要求年出栏5000-10000头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必须建设一座存放病死猪的小型冷库。年出栏1000-5000头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必须配备一台存放病死猪的低温冰柜。各街道、镇乡将设立病死动物集中收集点,根据生猪饲养情况统一建设冷库、购置冰柜以及短途运输设备等,作为生猪散养户病死猪的临时存放点。根据病死猪申报情况、道路建设和路况等确定专用运输车的运行轨迹,集中管理,灵活调度,确保运送及时、运输安全。建立以畜牧兽医站人员、村级防疫员或乡村兽医为主的无害化处理小组,集中收集中小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委托病死猪。

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将得到补贴

  据了解,在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将建立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的机制,增加生猪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种类,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承保率,积极推进能繁母猪和商品猪政策性保险。建立完善病死猪损失补助、细化无害化处理补助以及病死猪送交补偿等激励机制,将落实无害化处理情况与标准化规模场补贴、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等项目资金挂钩。

积极探索无害化处理长效监管机制

  为了积极探索无害化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将加大对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工作的监管。对万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派出专门人员负责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在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收集处理病死猪时实施监管,对各病死猪收集点实施定期抽查。对生猪规模养殖场防疫档案、冷库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等的监管,将养殖场履行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到位情况与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证审查和年审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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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