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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食品成企业敛财神器
时间:2014-03-21 09:09  浏览次数:

儿童食品成企业敛财神器

2014-03-21 00:00:00  来源: 南方日报    暂无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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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摘要: 当“优生优育”观念深入人心,家长总是希望把最好的东西给孩子,为幼儿挑选的食品也往往看重“营养丰富”。不少奶粉伴侣更是仿照奶粉,分成1段、2段或3维产品进行销售,标注的适用范围有0-12个月婴儿,有1-3岁儿童,也有“全段婴幼儿”。

原标题: 儿童食品成企业敛财神器

  当“优生优育”观念深入人心,家长总是希望把最好的东西给孩子,为幼儿挑选的食品也往往看重“营养丰富”。殊不知,部分商家正正抓住家长们的这种心理制造噱头赚取暴利,而那些“貌似”营养的儿童食品往往还暗含风险。

  家长如何慎选儿童食品?

   现象一“冠名”儿童便卖高价

  儿童酱油、儿童味精、儿童大米……近年来,市场上出现越来越多打着“儿童专用”招牌的食品,且售价不菲。很多家长认为这些是为儿童“量身定制”的,贵点也物有所值。

  记者在超市里见到一款某福建品牌儿童酱油,容量仅150毫升,售价8.9元,而同品牌的成人酱油500毫升也才10.9元,相当于每100毫升贵了两倍。而货架上面的另一款儿童有机酱油单价更加高,只有200毫升却标价21.5元。

  不过,记者详细比对发现,虽然这款儿童酱油的包装更精美小巧,但配料表里却和成人酱油差异不大,而且执行的标准均为国标“GB18186 高盐稀态”。配料均为水、大豆、小麦粉、食用盐、白砂糖、食品添加剂和香辛料。只不过“NRV%”(每100ml食品中营养成分比例)中,钠的比例为298%,而成人酱油为347%,也就是说儿童酱油含盐量稍低。

  无独有偶,某一品牌的手擀鸡蛋面的售价为3元400克,儿童鸡蛋面的售价则为13.8元260克,两者的营养成分完全一样。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妈妈”级消费者,她们都表示自己有购买过“冠名”儿童的食品,实际上这类食品甚至是她们为孩子挑选食品时的优先选择。“谁都知道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跟成人很不一样,当然觉得有针对性的儿童食品更适合孩子,所以会买。”家住五羊新城的王女士说。但她表示自己的确时常忽略了比对营养配料表。

  真相:我国现行涉及婴幼儿奶粉的标准主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科学规定了食品原料、适用范围、能量和各种必需营养成分、可选择成分的含量以及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的限量要求。针对婴幼儿断奶期,还有《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和《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10770-2010)两项标准。如果是3周岁以上的儿童,却查询不到专门的食品安全标准。

  尽管很多家长喜欢选购儿童食品,但从食品安全角度出发,并没有所谓的“儿童食品”定义。一般来讲,3岁以上儿童的肠胃、肾脏均已发育成熟,身体所需的营养成分和成人也接近一致,但相对来说,钠要少一些,蛋白质要高一些。

  市面上很多儿童食品往往是参照成人标准,在含盐量等方面做了适量减少。这种噱头商品的热销,一方面是因为家长们有这种需求但又不懂营养健康知识,另一方面概念营销可以卖高价。从孩子营养健康角度,完全可以通过营养搭配的自然饮食去保证,一味依赖这种所谓儿童食品,不但功效不大,相反还会对身体造成不利后果。

   现象二画蛇添足产品纯忽悠

  不少妈妈对奶粉伴侣并不陌生,因为这种产品常常被作为奶粉的补充而被大力推荐。不过,这种所谓的奶粉伴侣真是必需品吗?

  事实上,一些专门针对婴幼儿销售的奶粉伴侣存在大量虚假宣传、违规添加等问题,严重误导消费者。专家表示,奶粉伴侣其实是一种非常坑爹的“营养补充剂”。

  据了解,这些“奶粉伴侣”通常被摆放在奶粉专区和儿童食品专区销售,这类产品品种多,价格不算便宜。在广州天河区一处孕童商店,店员如是向记者推荐奶粉伴侣:“奶粉热气大,小孩易上火,吃这个孩子就不会上火了,而且里面添加了很多营养成分,可以让孩子更健康。”记者还被告知不论喝母乳还是喝奶粉的婴儿都能喝奶粉伴侣。

  在网上,奶粉伴侣也卖得成行成市。记者登录淘宝搜索“奶粉伴侣”找到1860件宝贝,包括亨氏、英吉利、英氏、贝迪奇、江中、十月天使、唯氏等等中外多个品牌,价格从每百克几元到十多元的都有,名称也各不相同,有的就叫“奶粉伴侣”,有的却干脆命名为“清火宝”、“清清宝”等,不过万变不离其宗的就是强调产品能助婴儿“清火”。这些主打清火的奶粉伴侣不少都号称采用植物配方,很多产品都添加了菊花、金银花、桑叶、麦芽、山楂、莲子、百合等。

  不少奶粉伴侣更是仿照奶粉,分成1段、2段或3维产品进行销售,标注的适用范围有0-12个月婴儿,有1-3岁儿童,也有“全段婴幼儿”。

  真相:实际上,这种产品并未达到婴儿食品级要求,不属于婴儿食品,只是一种普通的固体饮料。据了解,为保护婴幼儿、孕妇等特殊人群,我国针对这些人群生产的食品划分为特殊膳食食品,企业预生产这类产品必须到技术监督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经专业人员对产品成分等方面进行审定后,才可以在产品上标注如“婴幼儿辅食”、“孕妇奶粉”、“老年麦片”等包含特殊人群字样进行生产销售。而奶伴侣产品多数未取得特殊膳食食品资质。

  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赵新华解释,特殊膳食食品的配方特殊,其中某一种含量要高出普通食品几倍,只适用于少部分的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患者的营养要求,不适用于一般人。实际上,与特殊膳食食品所对应的有《婴儿配方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两条产品标准,而奶伴侣属于固体饮料,其使用的标准也是固体饮料类企业标准,与上述两条国标不符。

  同时,在法规层面,普通产品宣传功效属于虚假宣传。且非特殊膳食食品不能适用于标注婴幼儿等特别人群。

  在健康层面上,“婴儿上火喝奶伴侣”并不成立,是一个假命题。就成分而言,各品牌奶伴侣相差无几:均以葡萄糖、果糖、冰糖等为基础,添加各类中草药如牛磺酸、DHA等营养元素,有些产品甚至还含有植脂末、麦芽糊精等成分。这种以糖为主要成分的产品,能提供给婴幼儿的大多是“空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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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