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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事故频发,谁之过错?
时间:2014-03-21 12:00  浏览次数:

  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委宣传部消息,19日该县双龙营镇平龙村佳佳幼儿园32名儿童疑似食物中毒。其中2人抢救无效死亡,其余5名情况较严重者正在全力救治。该幼儿园其他儿童已全部送往县医院观察治疗,中毒原因在调查中。(3月20日人民网)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幼儿食品安全事故。2013年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第二中心幼儿园一个班15名左右儿童陆续出现呕吐、腹泻症状,经诊断,均为食物中毒。2012年遵义市正安县一乡镇幼儿园,42名小孩疑似食物中毒,先后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被送往医院抢救;其中一名小女孩因抢救无效离世。2011年苏州一幼儿园疑似发生食物中毒,100多名孩子到医院就诊,经初查,幼儿园给孩子们喝的牛奶不合格,细菌超标,孩子们为细菌性食物中毒。

  幼儿食品安全问题事故频发,笔者认为,一方面是由于幼儿正处于生长发育时期,身体机能、免疫力尚未发育完全,对于各种细菌、病毒的抵御力低下,因此容易引起食物中毒;但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因为卫生检疫部门,相关教育部门,尤其是基层幼儿园等机构对幼儿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导致。更有甚者,一部分“黑幼儿园”因自身实力有限,幼师没有接受专门培训, 硬件设施不到位,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因此造成食品管理混乱,对食品安全问题漠不关心等等问题,致使幼儿食品安全问题更加严峻。

  幼儿不等于成年人,它们想吃什么?能吃什么?吃的食品是否符合标准?都关系到社会、幼儿机构乃至每个幼儿家庭的各个方面,万万不可等闲视之!(长江网 吴琪琪)

编辑: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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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