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动农产品流通创新
(十一)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把农产品电子商务作为重要战略制高点,积极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培育工作。积极发展县域服务驱动型、特色品牌营销型等多元化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托场内加工配送中心或依托产地集配中心和田头市场,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产销一体化经营。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力争在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率先突破。
(十二)建设互联互通的信息化体系。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广电子结算系统。依托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多种类型农产品流通主体,整合各类涉农信息服务资源,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全国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多层次的区域性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农产品流通节点交易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编制、发布农产品交易指数、价格指数和统计数据。支持引导农产品市场积极参与农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
(十三)提高农产品冷链流通率。支持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储存设施建设,将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冷链设施列入流通基础设施指导目录。培育重点品种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形成一批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开展农产品冷链示范工程,支持流通企业整合上游生产和下游营销资源,促进农产品冷链与供应链、物联网、互联网的协同发展。
(十四)提升流通标准化水平。强化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等级及包装标识标准化。支持龙头企业结合品牌建设推进产品标准化。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标准化销售专区。支持农产品仓储、转运设施和运输工具标准化改造。鼓励应用射频、卫星定位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市场装备水平。推动绿色循环技术标准化应用,提升农产品市场节能减排水平。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环境及质量体系认证。
六、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督管理
(十五)建立农产品市场信用体系。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农产品市场信用认证和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实现全国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信用信息共享。依法征集市场主体开展交易、经营产品质量、违法违规处理情况及其他信用信息,形成“黑名单”和“红名单”制度,引导经销商诚信守法经营。
(十六)完善农产品市场监管体系。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促农增收的重要领域,综合运用自律、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着力清除农产品市场壁垒,重点打击通过不正当竞争抢占市场和垄断、控制市场交易等行为。对在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安全审查和跟踪力度。建立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群众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打造“社会防火墙”。
(十七)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将行业协会作为加强和改善农产品市场行业管理的重要支撑,指导行业协会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加大政府向行业协会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支持行业协会参与行业调查统计、公共信息服务、产销衔接促进和标准化推进等工作。发挥行业协会优势,推进农产品
市场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十八)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有条件的地方要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探索采取政府回购、政府股权投资、建立基金等方式,支持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引导带动银行、保险等社会资本加大对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将公建配套等多种国家投入作价入股。
(十九)落实完善税收政策。落实完善有利于农产品市场和批发商发展的税收政策。对于专门经营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税收支持政策。对于使用电子结算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及批发商,符合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开展农产品仓储设施抵押、订单、仓单质押贷款等多种信贷产品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大户”等供应链融资模式,拓宽农产品市场抵押担保范围。支持大型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融资等方式促进农产品市场建设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积极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商户提供担保增信服务,培育优质农产品流通主体。联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结算系统与银行结算系统,并鼓励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商户银行卡刷卡手续费采取优惠措施。
(二十一)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安排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规模、布局,优先保障符合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的市场用地供应。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兴办农产品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产品市场。
(二十二)加大运输保障力度。保障农产品运输的便利性,继续执行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的政策。利用科技手段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检测效率,严厉打击假冒等违法行为,确保绿色通道的高效便捷通行。保障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在城区便利通行和停靠。鼓励使用专用运输车辆进行鲜活农产品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