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3月22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和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日前,市纪委下发《关于在全市乡镇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的实施意见》,决定今年上半年在全市乡镇普遍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根治大吃大喝顽疾,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在全市乡镇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是规范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廉政建设的有效办法。有利于转变机关干部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节约公务接待费用、减轻乡镇财政负担,有利于弘扬勤俭节约精神、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据了解,设立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目的是方便乡镇干部用餐和正常公务接待,为此,本着因陋就简建设原则,利用现有场所进行改建,没有场所的可利用闲置办公室改建,严禁变相豪华装修或重建楼堂馆所,做到既满足功能需要又不奢华。乡镇干部就餐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解决,或平时公务接待较少、距县城较近的城郊乡镇可以不建立“廉政灶”,不搞“一刀切”。按照村级零招待费的规定,在距离乡镇较远的村部,可以利用已有的临时灶,增加必要的炊具餐具,以备干部下乡以速食为主的应急用餐,不做硬性要求。乡镇“廉政灶”要有醒目的标志,统一制作“ⅹⅹ乡(镇)公务接待廉政食堂”标牌,悬挂在醒目处。
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要统一规范管理,根据公务接待、职工用餐实际,达到“六个有”,即有厨房、有餐厅、有设备、有标志、有制度、有专人负责。实行“四公开”,即用餐价格长期公开,随季节适时调整价格;原料采购时间、地点、价格、数量即时公开;用餐食谱即时公开,接待用餐情况每周公开;招待费预算总额、实际支出明细按季度公开。坚持“七禁止”,即禁止餐馆接待、禁止超标接待、禁止同城接待、禁止超员陪同、禁止私客公招、禁止烟酒果品、禁止食堂娱乐。严格“三限定”,即限定服务对象,廉政食堂服务对象为机关干部职工和上级公务人员,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到乡镇进行公务活动,确需就餐的,一律在乡镇“廉政食堂”就餐,不准报销用于当地接待的“营业性餐票”;限定陪餐人员,按照“谁分管、谁接待”原则对口陪餐,与公务活动无关人员不参与陪同就餐,陪餐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限定就餐标准,就餐应严格限定为家常饭菜,成本核算,职工就餐费用由就餐人员自理,接待用餐严格执行配餐标准。
此外,设立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要健全完善民主监督、定员陪餐、公物管理、食材采购及出入库管理、食品安全及卫生管理等相关制度。实行接待审批单制度,并进行公示。加强对“廉政灶”的财务管理。制定具体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廉政灶”接待费用支出情况,每季度在政务公开栏公开,并拍照存档备查。同时,要严格“廉政灶”卫生安全,确保不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市纪委要求,要加强推进公务接待“廉政灶”建设的领导;加大宣传,营造环境;严格标准,加快进度,务于2014年7月1日前,全部完成“廉政灶”的基本建设并投入使用;严肃纪律,严查违规;领导带头,上下齐动,有效遏制公款吃喝的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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