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六盘水市经济社会的全面、深入发展,打造六盘水发展的升级版,实现幸福与经济同增长、生态与发展相协调,六盘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活动(以下简称“四创”)。活动以“四创”的测评体系(评价内容、考核或评审标准)为依据,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围绕创建目标的实现,围绕人民群众的现实关切,坚持全面发展、协调发展、科学发展,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实现以创建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促转型、促追赶,为六盘水市经济社会实现历史性跨越注入强大的动力和活力,不断提升城市承载资本、产业和人口的能力,使产业更加优化、环境更加优美、人民更加富裕、社会更加和谐,城市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得到较大提升,为推动小康社会的同步实现和打造“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对外提升凉都形象,对内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
3至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目标:市级及钟山区在2014年要取得“贵州省文明城市(区、县城)”称号。六枝特区、盘县力争在2014年取得“贵州省文明城市(区、县城)”称号。水城县:巩固全省文明县城成果,2014年申报全国文明县城并力争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城”称号,力争在2017年荣获“全国文明县城”称号。
工作内容:着力打造“八大环境”,即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多彩贵州文明行动”,整治提升环境卫生水平和规范公共交通秩序、农贸市场秩序;注重人文环境的打造,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营造良好的文明氛围;抓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加强对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的文明疏导,不断强化市民文明素养和文明意识,规范文明行为;规范窗口行业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文体设施的建设和丰富活动开展;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各项文明创建评比活动;强化诚信政府建设;强化公共安全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
3至5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工作目标:市级(含钟山区、水城县双水城区、钟山经济开发区建成区部分)2014年正式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力争2015年申报成功,2016年持续巩固提高,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六枝特区在2014-2016年(国家卫生县城省申报周期)内正式申报国家卫生县城,2016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盘县2014年正式申报国家卫生县城,2016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工作内容:主要做好十个方面的工作,即: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工作重点:加强对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开展建筑工地、公共厕所等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市容环境整治力度,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提高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的满意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强化生活垃圾及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实施水城河综合治理工程、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建设工程;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大控违治违力度,强化城市秩序管理,规范城市管理秩序。
3至5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工作目标:2014年6月底前向环境保护部提交六盘水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申请。2017年,各项创建内容全面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考核指标要求,编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相关工作和技术报告,向省环保厅提交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预评估申请,经省环保厅预评估合格后,正式向环保部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力争2017年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公告命名。
工作内容:申报和命名需达3项基本条件,即: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全国或全省前列、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大于1.5%。主要以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城市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为主线,加强城市环境管理,着力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构建一个“蓝天、碧水、宁静、清洁”的生态宜居城市。
工作重点:调整和优化城市产业结构,严格环境准入;加强监管,确保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突出抓好化工、水泥、火电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提升生活环境质量;加快和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污水收集系统和六盘水市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工程,突出抓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降低单位GDP用水量、能耗;加强城区绿化、绿地、湿地建设;提高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
3至5年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工作目标:2014年向国家发改委上报《六盘水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并力争得到评审通过,获得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资格。力争在2017年验收合格,获得“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命名。
工作内容:建立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基础支撑体系;建立完善工业产业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建立完善农业产业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建立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体系:构建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工作重点:编制《六盘水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六盘水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和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专项规划,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扶持、项目扶持和资金扶持;建成循环经济示范平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建设;提高资源就地转化利用率,实现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完善农业产业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和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体系;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发展绿色建筑,构建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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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搭建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
市委、市政府成立“四创”工作领导小组,李再勇书记、周荣市长任组长,杨昌鹏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市领导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督促指导、统筹策划“四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全市“四创”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信息反馈、对接联系工作。同时,组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各工作组根据创建目标要求和各项测评(考评、评审)体系(标准),分别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长期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精心组织抓好四个创建工作落实。做到分头并举、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全面推进“四创”工作落实。各县(特区、区)、经济开发区要参照本实施意见,成立相应机构,结合创建目标要求和各个测评体系的测评(考评、评审)标准,统筹谋划、部署实施本辖区“四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