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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管总局专项严打食品标签造假等违法行为
时间:2014-04-01 21:46  浏览次数:

  法制网北京4月1日讯 记者胡建辉 针对当前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中存在的不真实、不规范等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食药监管总局近日发出《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为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酒类产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植物油等食品。旨在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和综合治理,严格规范企业食品标签标识的标注使用,严肃清理和规范委托加工食品和分装食品的标签标识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标签标识造假、欺诈等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须结合产品实际,建立完善标签标识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具体要求,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保证食品标签标识内容真实、规范,易于消费者辨认和识读,不得违法违规标注。对自查中发现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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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