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河南经济报记者 马连华)3月31日,省检验检疫局发布温馨提醒,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中文标签有新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据介绍,我省将采取严格措施,强化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检验监管,通过集中培训、走访企业等多种方式对河南所有进口企业宣传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有关要求;同时严格备案管理,对河南省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全部实施备案管理,以此加强对产品溯源管理;严格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保质期审核,对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予进口;严格按照婴幼儿配方食品国家标准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实施检验,对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处理。